新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與業內預期基本一致,新機制與國際原油市場的聯系更緊密,市場化特征更明顯。為保証新機制得到更好執行,未來應從進一步降低稅費、打破零售行業壟斷、加強我國定價權、對弱勢群體進行補貼四方面繼續推進改革,並根據新機制在實踐中可能出現的新問題,及時進行調整。
此次調整完善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的主要內容是縮短調價周期、取消調價幅度限制、調整挂靠油種。毫無疑問,新機制對舊機制在執行過程中所暴露出的調價周期過長、刺激投機、易漲難落等問題,給出比較有針對性的解決方式。
但新機制只是成品油價格改革向市場化邁進的一步,距離真正的市場化仍有距離。我國油價並非由定價機制這一單一因素決定的,為使國內油價更合理,還應在稅收和成品油銷售體制等方面做進一步改革。
首先,進一步降低成品油生產流通各環節稅費,為國際原油價格上漲導致國內油價上調留出更多空間。目前,我國居民收入遠不及美國,但油價與美國相當,其重要原因是我國成品油生產流通環節各項稅費佔終端價格的27%至30%。有鑒於此,應適當減少稅費在油價中的佔比。
(責任編輯:薛白、劉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