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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劉正均:審計共查處175起重大違法違規問題和經濟案件

2013年06月28日15:04    來源:人民網-財經頻道    手機看新聞

人民網北京6月28日電(楊迪)28日下午兩點,審計署行政事業審計司司長劉正均作客人民網解讀2012年度審計工作報告。劉正均表示,打擊經濟犯罪和懲治腐敗是法律賦予審計監督的重要職責。這些年來,審計機關始終把查處重大違法違規問題和經濟案件線索作為一項重要任務,堅持查深查透,依法揭露和處理。今年的審計中,共查處了175起重大違法違規問題和經濟犯罪案件線索,涉及到630多人。

劉正均稱,審計機關對這些案件線索的特征和規律進行了深入分析,主要有以下四個新特點。

一是公職人員利用職權和工作便利,參與違規運作,向關系單位或個人輸送利益。主要發生在行政審批、工程建設、財政補貼、貸款發放、業務經營等案件易發多發領域和環節,同時逐漸向醫療、社保、教育等領域擴散﹔

二是利用自身專業優勢和掌握的內幕信息參與交易,以表面上正常的市場交易為掩護,從中牟利或向關聯方輸送利益,專業性和隱蔽性較強﹔

三是作案實施方式網絡化,呈現高科技化、高智能化態勢﹔

四是侵害公眾利益,社會影響和危害巨大。這些案件往往利益鏈條很長,且多為“窩案”、“串案”,我們在案件查處過程中,注重加強與公安、紀檢、檢察等有關部門的溝通配合,建立有效的協調配合機制,使發現的重大違法違規問題得到及時處理。

他表示,審計監督作為懲治腐敗的重要力量,在反腐倡廉方面發揮作用,主要有幾個優勢。

一是專業優勢,大多數腐敗和舞弊,最終都要落到錢上,而審計工作始終緊盯國家資金,有條件及早發現國家資金被侵佔問題﹔二是國家審計具有獨立性,與被審計單位和被審計對象之間沒有利益沖突和利害關系,能夠客觀公正地揭示問題﹔三是國家審計作為一種經常性的監督制度,審計范圍覆蓋所有財政資金和政府機構,能夠及時、有效地發現和揭露大案要案線索。

審計報告中談到的這些案件的揭露和查處,既打了“老虎”,也拍了“蒼蠅”﹔既為國家挽回大量經濟損失,也有力地推動了反腐倡廉建設。今后我們要認真落實好總理提出的審計要念好權力監督的“緊箍咒”,當好國家利益的“捍衛者”、公共資金的“守護者”和反腐敗的“利劍”,在反腐倡廉建設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責編:楊迪、劉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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