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營業稅優惠調整
2016年02月20日05:17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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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發 |
本報北京2月19日電 (記者李麗輝、吳秋余)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下發通知,2月22日起,對現行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營業稅優惠政策進行調整。
契稅方面,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契稅。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征收契稅。通知明確,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擁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購買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營業稅方面,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征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稅。
通知特別規定,北京市、上海市、廣州市、深圳市暫不實施通知規定的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契稅優惠政策和營業稅優惠政策,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仍按現行規定執行。
《 人民日報 》( 2016年02月20日 02 版)
(責編:王政淇、楊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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