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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下月施行 你想問的都在這

2018年09月04日08:29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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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下月施行 你想問的都在這

  原標題:《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下月施行 柔性化解醫療糾紛 維護醫患雙方權益

  7月31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簽署國務院令,公布了《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條例》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日前,司法部、衛生健康委的負責人就《條例》的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起草《條例》的總體思路是什麼?

  答:一是平衡醫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二是關口前移,通過加強醫療質量安全管理,暢通醫患溝通渠道,從源頭預防和減少糾紛。三是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在解決醫療糾紛中的主渠道作用,倡導以柔性方式化解醫療糾紛,減少醫患對抗,促進醫患和諧。

  問:《條例》在醫療糾紛預防方面規定了哪些內容?

  答:從源頭上預防醫療糾紛,是《條例》的一個重要內容。一是加強醫療質量安全的日常管理。二是強化醫療服務關鍵環節和領域的風險防控。三是加強醫療服務中的醫患溝通。

  問:關於醫療糾紛的處理,《條例》作了哪些基本規范?

  答:一方面,《條例》明確了處理醫療糾紛的原則、途徑和程序。《條例》規定,處理醫療糾紛,應當遵循公平、公正、及時的原則﹔發生醫療糾紛,醫患雙方可以通過自行協商、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訴訟等途徑解決。《條例》明確了人民調解、行政調解中的專家咨詢、鑒定等制度,並與司法訴訟作了銜接。另一方面,《條例》規范了醫療糾紛發生后的即時處置。《條例》規定,發生醫療糾紛,醫療機構應當告知患方病歷資料復制、實物封存等規定。此外,《條例》還對維護醫療秩序、處置違法犯罪行為作了規定。

  問:如何發揮人民調解在醫療糾紛處理中的主渠道作用?

(責編:仝宗莉、趙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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