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經濟·科技

銀保監會:深化“証照分離”改革 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

2021年07月27日19:50 | 來源:人民網
小字號

人民網北京7月27日電 (記者羅知之)據銀保監會官網消息,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主體活力,近日,銀保監會印發了《關於印發深化“証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實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實施方案》對中央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逐項細化改革舉措,明確在全國范圍內,對銀行業保險業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施全覆蓋清單管理,採取“優化審批服務”的改革方式,推動行政許可減材料、簡程序、減環節﹔在自由貿易實驗區內,進一步加大改革試點力度,採取“審批改為備案”的改革方式,結合監管實際,將部分銀行保險機構分支機構設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核准等事項由事前審批改為事后報告。

具體來看,在全國范圍優化審批服務的內容包括:

下放審批事權。一是將政策性保險公司分支機構開業審批權限,由銀保監會下放至所在地銀保監局。二是將非銀保監會直接監管的外資法人銀行董事長、行長任職資格核准事權,由銀保監會下放至擬任職機構所在地銀保監局。

精簡審批材料。一是加強與信用體系建設、政務信息資源共享、電子証照應用推廣等改革舉措的有效銜接,行政許可中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二是銀行業任職資格核准事項中不再要求擬任人提供個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員的征信報告,改為擬任人書面承諾符合相關條件要求。三是提升系統內部數據收集和查詢能力,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我會向銀行保險機構頒發的許可証復印件。四是將“綜合鑒定”欄目統一納入任職資格申請表,保險業任職資格核准事項中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單獨的綜合鑒定材料。五是結合審批工作實際,進一步精簡部分許可事項申請材料。

壓減審批環節。一是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含專屬自保組織和相互保險組織)因變更名稱、股權、注冊資本、業務范圍等前置審批事項修改公司章程的,章程不需再次報請審批,改為事后報告。二是落實《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於深化銀行業保險業“放管服”改革 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要求,取消銀行業保險業董事、監事(保險業)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考試。

壓減審批時限。將融資擔保公司設立、變更審批事項的審批時限由30日壓減至20日。

延長許可証件有效期限。將典當經營許可証的有效期限由6年延長至10年。

下一步,銀保監會將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動簡政放權、優化准入服務,創新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營造公平公開、便捷高效的銀行業保險業市場准入環境。

(責編:羅知之、呂騫)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