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舊動力蓄電池回收難 五部門發文鼓勵梯次利用
人民網北京8月27日電 (趙超)據“工信微報”消息,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生態環境部、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近日聯合印發《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梯次利用管理辦法》(以下稱《管理辦法》),提出鼓勵梯次利用企業與新能源汽車生產、動力蓄電池生產及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等企業協議合作,加強信息共享,利用已有回收渠道,高效回收廢舊動力蓄電池用於梯次利用。鼓勵動力蓄電池生產企業參與廢舊動力蓄電池回收及梯次利用。
近年來,我國新能源汽車市場規模持續擴大,新能源汽車銷量呈持續高速增長態勢,連續六年位居全球第一。
面對如此龐大的新能源汽車市場,諸多問題也隨之而來。尤其新能源電動車使用達到一定年限之后,面臨淘汰之時,廢舊動力蓄電池面臨著回收難的問題。
《管理辦法》提出,鼓勵梯次利用企業與新能源汽車生產、動力蓄電池生產及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等企業協議合作,加強信息共享,利用已有回收渠道,高效回收廢舊動力蓄電池用於梯次利用。鼓勵動力蓄電池生產企業參與廢舊動力蓄電池回收及梯次利用。
《管理辦法》要求,鼓勵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生產企業等與梯次利用企業協商共享動力蓄電池的出廠技術規格信息、充電倍率信息,以及相關國家標准規定的監控數據信息(電壓、溫度、SOC等)。梯次利用企業按照《車用動力電池回收利用余能檢測》(GB/T 34015)等相關標准進行檢測,結合實際檢測數據,評估廢舊動力蓄電池剩余價值,提高梯次利用效率,提升梯次產品的使用性能、可靠性及經濟性。
據了解,目前,我國針對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的回收、作廢、再利用問題已出台多個相關法規。2018年,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務部等七部委聯合印發《新動力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暫行辦法》,明確要求汽車生產企業承擔動力蓄電池回收的主體責任。2019年,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新動力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服務網點建設和運營指南》,要求新動力汽車生產企業在其銷售地區建立收集型回收服務網點。
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的數據顯示,2020年我國新能源汽車銷量達136.7萬輛,同比增長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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