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經濟·科技

工信部發文加強汽車雷達管理 維護空中電波秩序

2021年12月07日10:03 | 來源:人民網
小字號

人民網北京12月7日電 (申佳平)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官網消息,為推動汽車智能化技術應用和產業發展,加強汽車雷達無線電管理,維護空中電波秩序,工業和信息化部近日發布《汽車雷達無線電管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明確了汽車雷達使用頻率(76-79GHz頻段)、主要使用場景等內容。

汽車雷達,是指安裝在汽車上的一種毫米波雷達,作為機動車的一部分,在機動車出廠前已完成裝載及功能性、安全性測試,為機動車智能駕駛提供輔助手段的無線電定位業務移動電台。汽車雷達主要用於自適應巡航控制、防撞、盲點探測、變道輔助、泊車輔助、后方車輛示警、行人探測等,具有在雨雪等惡劣天氣條件下穩定檢測目標的優勢。

工業和信息化部無線電管理局表示,隨著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深入推進,汽車電動化、網聯化、智能化技術加速演變,高級駕駛輔助系統(ADAS)性能不斷提升及廣泛應用,汽車雷達作為必不可少的傳感器之一,是實現機動車單車智能的重要手段。

一是自動駕駛技術快速發展,對汽車雷達在分辨率、探測精度和可靠性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現有的24GHz和77GHz頻段的頻率規劃難以滿足汽車雷達的技術發展需求,迫切需要為其規劃更大帶寬的使用頻率。

二是2015年世界無線電通信大會(WRC-15)作出相關決議,將76-81GHz頻段劃分為汽車雷達全球協調一致的使用頻段。

三是2019年世界無線電通信大會(WRC-19)將24.25-27.5GHz頻段劃分為全球協調一致的5G毫米波使用頻率,世界部分國家已逐步引導汽車雷達的使用頻段向更高的77GHz頻段遷移。

據了解,《規定》明確了汽車雷達使用頻率(76-79GHz頻段)、主要使用場景,明確了發射功率及功率譜密度限值、通用雜散發射限值、特殊頻段保護限值、接收機阻塞特性等射頻技術要求,並強調除國家無線電管理機構另有規定外,76-79GHz頻段不能用於其他類型陸基雷達,也不能用於在航空器(含無人機、氣球、飛艇等)上裝載使用的雷達。

同時,汽車雷達無線電管理方式,即在76-79GHz頻段內設置、使用汽車雷達,無需申請取得無線電台執照,但生產、進口在國內銷售、使用的汽車雷達設備應當向國家無線電管理機構申請無線電發射設備型號核准。

在汽車雷達使用和干擾協調要求方面,《規定》提到,不得對同頻段或相鄰頻段內依法開展的固定、移動、衛星固定、業余、射電天文等無線電業務或無線電台(站)產生有害干擾,並明確了不同射電天文台台址及與汽車雷達之間的干擾保護距離。

來源:工業和信息化部官網

(責編:申佳平、呂騫)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