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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完善電商信用評價體系(雲中漫筆)

李雪欽
2021年12月17日05:33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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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次下單前都會先看看評價,希望每一個評價都真實可信。”網上的一則留言道出不少網購愛好者的心聲。商務部、中央網信辦、發展改革委日前發布《“十四五”電子商務發展規劃》,提出加強電子商務監管治理協同,推進數字化、網絡化和平台化監管,構建可信交易環境,保障市場公平競爭﹔督促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加強對平台內經營者管理,探索建立“互聯網+信用”的新監管模式,引導電子商務直播帶貨平台建立信用評價機制。

  網購在人們的生活中越來越普及,各類電商平台用戶發表的商品評價,往往成為消費者衡量商品服務品質的重要輔助參考。對於賣家而言,“好評”有助於吸引客源,帶來大量交易機會和潛在經濟效益。

  電商平台設計評價體系是基於買賣雙方公平立場、維護行業發展的一項開拓性措施,相當一段時間內起到了良好作用。然而,利益驅動下,部分商家想方設法增加“好評”數量,導致信用評價體系逐漸變味。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曾發布《2021年度重點領域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典型案例——網絡虛假宣傳篇》,對一些商家虛構評價、“刷單炒信”問題進行曝光。

  虛假評價數據扭曲了平台評價機制的初衷,使其可信度大打折扣,在一定程度上擾亂了正常的網購秩序。對此,監管部門早有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明確指出,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以虛構交易、編造用戶評價等方式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應當建立健全信用評價制度,公示信用評價規則。

  除了市場監管部門加大失信懲治力度外,電商平台、商家和消費者應攜手同行、凝聚合力,營造良好的電商信用評價體系。電商平台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改進審核機制,以更高效精准的方式打擊虛假好評,力挺真正的“好評商家”,讓虛假評價沒有生存空間。此外,還要健全完善信用評價體系,制定評價依據、細化評價標准,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刷來的好評”,終究抵不過貨真價實的力量。商家要自覺自律誠信經營,不在評價上弄虛作假。真實的顧客反饋,有利於商家改進其商品及服務。對於消費者而言,應在購物消費時理性客觀評價。

  信任機制是網購成交的基石,商品評價體系是平台信任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依法實施信用監管是規范電商市場秩序、改善市場信用環境的關鍵舉措,更是推動電商行業高質量發展的必由之路。相信好評失真的問題解決后,評價體系的多元內容能為消費者的決策提供更全面的輔助參考,助力平台經濟健康有序發展。

(責編:胡永秋、楊光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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