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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保監會發布《關於修改保險資金運用領域部分規范性文件的通知》

2021年12月17日15:46 |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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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12月17日電 (記者羅知之)據銀保監會官網消息,為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提升保險資金服務實體經濟質效,有效防范相關領域風險,銀保監會於近日發布了《關於修改保險資金運用領域部分規范性文件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近年來,保險資金運用監管法規體系不斷完善,相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已達90余項,覆蓋了資產負債管理、大類資產比例、投資管理能力、品種投資規范、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和保險資管產品監管等,功能監管與機構監管並重,體現了審慎監管理念,有效促進了保險資金運用規范穩健發展。另一方面,隨著宏觀經濟形勢的發展和金融市場的變化,特別是保險資金運用市場化改革的深化,個別監管制度條款已經滯后,需要與時俱進予以修訂。

據介紹,《通知》共十四條,主要內容包括:一是取消保險機構參與証券交易的服務券商和托管人數量限制,減少投資管理能力信息披露頻率,進一步鼓勵保險機構自主投資標准化產品。

二是允許保險資金投資由非保險類金融機構實際控制的股權投資基金,取消保險資金投資單隻創業投資基金的募集規模限制,支持保險機構加強與專業股權投資機構合作,豐富創業企業長期資金來源。

三是允許保險私募基金的發起人及其關聯保險機構根據投資策略自主選擇投資比例,簡化保險公司投資保險私募基金的決策流程,提升產品市場化運作水平。

四是取消保險資產管理公司設立和管理債權投資計劃和資產支持計劃的外部信用評級要求,增強市場主體使用外部評級的自主性。

五是取消保險資金開展內保外貸業務的事前評估要求,夯實機構主體責任,防范境外融資風險。

六是在現行的保險大類資產比例監管政策中,增設投資於非標准化金融產品和不動產資產的比例限制,防范非標准化資產領域投資風險。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刪去了《中國保監會關於保險資金投資創業投資基金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三條關於“單隻基金募集規模不超過5億元”的規定。

銀保監會表示,《通知》的發布,是監管規則順應市場發展變化的務實舉措,有利於增強市場主體的投資自主權,為多層次資本市場提供長期資金來源,同時引導保險資金加大標准化產品投資,防范投資風險。下一步,銀保監會將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持續深化保險資金運用市場化改革,引導保險資金加大對重點領域的支持,提升服務實體經濟質效。對於投資非標准化資產超監管比例的少數保險公司,銀保監會將加強窗口指導,有序壓降存量業務,推動平穩整改到位。

(責編:羅知之、高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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