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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十四五”市場監管現代化規劃》系列之一

完善政策措施和監管機制 加快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

臧躍茹 劉志成
2022年02月15日13:50 |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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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監管是政府的重要職能,是發揮市場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的重要結合點。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是構建新發展格局的內在要求,也是市場監管的重要目標。

“十三五”時期,我國市場准入環境持續優化,競爭環境不斷改善,統一市場監管格局初步形成,綜合監管能力顯著提升,為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奠定了堅實基礎。國務院近期發布的《“十四五”市場監管現代化規劃》(以下簡稱《規劃》),進一步就維護和完善國內統一市場,促進市場循環充分暢通作出了重要部署。在《規劃》指引下,持續優化提升“大市場”,協同推進“大監管”,將為加快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提供有力支撐。

以市場監管護航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是《規劃》明確的一項重點任務

《規劃》把維護和完善國內統一市場作為“十四五”時期市場監管的一項重點任務。這是在深刻認識我國“大市場”基本特征和發展趨勢,准確把握“大監管”內在規律基礎上形成的科學認識。

構建新發展格局是“十四五”時期的一項戰略任務,其關鍵在於經濟循環的暢通無阻。不斷完善市場監管體系,提升市場監管效能,有利於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打通制約國民經濟循環的市場梗阻,推動生產、分配、流通、消費各環節有機銜接。

強大國內市場是構建新發展格局的基礎和前提,不斷提升市場監管的統一性和協同性,有利於充分發揮市場監管對統一市場的支撐作用,推動國內市場成為一個有機銜接、相互協同的整體,強化我國超大規模市場優勢。

《規劃》聚焦政策體系和監管機制 系統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

市場是全球最稀缺的資源。維護全國市場的統一性,充分彰顯我國超大規模市場優勢是市場監管的重要目標。《規劃》強化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從健全政策體系、破解堵點痛點、完善監管機制三個方面明確了市場監管護航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的路線圖。

《規劃》注重定規則、抓統籌,著力健全完善維護國內統一市場的政策體系。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要求站在全局的角度系統謀劃,不斷加強經濟政策的系統性與協調性。

《規劃》按照統一市場建設的要求,著力完善制度規則,優化政策體系。一是從增強政策的協調性、規則的統一性、競爭的公平性等多方面著手,強化平等對待各類市場主體的制度保障。二是強化競爭政策基礎地位,以公平競爭后評估、產業政策轉型、競爭政策環境評價等為抓手,加強競爭政策與宏觀經濟政策協調。三是從明確審查范圍、建立審查規則、細化審查標准等方面提出了完善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方向,通過建立重大政策措施會審、第三方評估等制度,強化責任考核等方式,強化公平競爭審查的剛性約束。

《規劃》重視破藩籬、補短板,著力強化完善國內統一市場的有效措施。當前,阻礙國內統一市場形成的痼疾仍未完全消除,一些有利於建設國內統一市場的改革仍需持續深化。《規劃》著眼於破除阻礙國內大循環的各種體制機制障礙,提出堅決破除地方保護,禁止出台歧視性政策,糾正阻礙異地經營、妨礙公平競爭等行為,暢通跨區域生產經營活動﹔針對要素市場化配置存在的約束,提出強化數據要素、碳達峰碳中和等領域的規則和標准制訂,助力要素配置效率提升﹔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提出放開重點行業競爭性環節市場准入,引入競爭機制,強化自然壟斷行業價格和競爭執法、計量監管,以深化關鍵領域改革支撐統一市場建設。

《規劃》強調建機制、促協同,著力健全與國內統一市場相適應的監管機制。不斷提升市場監管的整體性和協同性,是建設國內統一市場的內在要求。《規劃》從兩個方面發力,建立健全跨區域監管合作機制,促進區域監管協同。一方面,結合國家重大區域發展戰略,建立健全區域市場監管一體化機制,通過“跨省通辦”、聯合執法等措施,推行市場監管協同治理。另一方面,鼓勵地方以市場准入服務系統等領域為重點,開展監管合作的探索和嘗試,為不同地區實現協調統一監管積累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

壓實責任強化措施 確保《規劃》目標任務落到實處

“一分部署,九分落實”。《規劃》為“十四五”時期完善市場監管體系,提升市場監管效能指明了方向。

在以市場監管現代化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的具體實踐中,必須緊緊圍繞“大市場”“大監管”,壓實責任,強化措施,推動相關目標任務落地。

一方面,要以“大監管”為引領加強統一領導,做好市場監管的綜合協調和統籌指導。在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中,重點是統籌好政策、規則、標准、質量等各方面工作,強化綜合監管,最大程度激發各類市場主體、行業組織和社會各界支持、參與和服務市場監管的積極性,不斷提升監管的整體性和系統性。

另一方面,要以“大市場”為主線強化部門協同,加強部門監管聯動,形成監管合力。在具體工作中,要進一步強化強大國內市場建設、超大規模市場優勢培育對市場監管的牽引作用,健全市場監管領域議事協調工作制度,統籌運用市場、法律、技術、標准、信用、行政等多種手段,協調推進規劃重點任務實施。

此外,還應把握好頂層設計與基層創新的關系,強化上下聯動。在加強黨對市場監管工作全面領導的前提下,鼓勵各地區結合自身實際,因地制宜,大膽探索,創新工作思路和方法,不斷豐富完善有關政策措施,持續提升監管效能。

(作者系中國宏觀經濟研究院市場與價格研究所研究員)

(責編:王震、高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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