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的通知》印發
國務院:利用四年時間全面完成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任務

圖片來源於中國政府網
人民網北京2月17日電 (記者李楠樺)近日,國務院印發《關於開展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自2022年起開展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
《通知》指出,普查對象為全國耕地、園地、林地、草地等農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點調查與食物生產相關的土地,未利用地重點調查與可開墾耕地資源相關的土地,如鹽鹼地等。普查內容為土壤性狀、類型、立地條件、利用狀況等。其中,性狀普查包括野外土壤表層樣品採集、理化和生物性狀指標分析化驗等﹔類型普查包括對主要土壤類型的剖面挖掘觀測、採樣化驗等﹔立地條件普查包括地形地貌、水文地質等﹔利用狀況普查包括基礎設施條件、植被類型等。
《通知》明確,普查時間為2022-2025年。2022年完成普查技術、規范、物資等准備,開展全國性試點﹔2023-2024年全面鋪開普查,並形成階段性成果﹔2025年開展普查數據審核、成果匯總、驗收與總結,全面完成普查任務。
《通知》指出,土壤普查是一項重要的國情國力調查,涉及范圍廣、參與部門多、工作任務重、技術要求高。為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國務院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普查組織實施中重大問題的研究和決策。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農業農村部,負責普查工作的具體組織和協調。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通力協作、密切配合,加強技術指導、信息共享、質量控制、經費物資保障等工作。
《通知》明確,各地要加強專家技術指導、專業技術人員配置、普查隊伍培訓,確保土壤普查專業化、標准化、規范化。要強化質量控制,建立普查工作質量管理體系和普查數據質量追溯機制,層層壓實責任。各級普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必須嚴格按要求報送普查數據,確保數據真實、准確、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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