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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新型城鎮化利好,都與你有關!

人民網記者 申佳平
2022年07月12日11:22 |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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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開放寬除個別超大城市外的落戶限制”“強化隨遷子女基本公共教育保障”“推進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擴大3歲以下嬰幼兒托位供給”“解決符合條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住房困難問題”……日前,《“十四五”新型城鎮化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正式印發,其中涉及放大放寬落戶限制、強化基本公共教育保障、完善城市住房體系等多項利好。

這些城市,落戶限制放開放寬!

《實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國常住人口城鎮化率穩步提高,戶籍人口城鎮化率明顯提高,戶籍人口城鎮化率與常住人口城鎮化率差距明顯縮小。

具體來看,如何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要求,放開放寬除個別超大城市外的落戶限制,試行以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制度。全面取消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下的城市落戶限制,確保外地與本地農業轉移人口進城落戶標准一視同仁。全面放寬城區常住人口300萬至500萬的I型大城市落戶條件。完善城區常住人口500萬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積分落戶政策,精簡積分項目,確保社會保險繳納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數佔主要比例,鼓勵取消年度落戶名額限制。

同時,各城市因地制宜制定具體落戶辦法,促進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農業轉移人口舉家進城落戶,並與城鎮居民享有同等權利、履行同等義務。完善全國公開統一的戶籍管理政務服務平台,提高戶籍登記和遷移便利度。依法保障進城落戶農民的農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健全農戶“三權”市場化退出機制和配套政策。

這些人群,教育培訓供給加大!

《實施方案》提出,要提高農業轉移人口勞動技能素質。聚焦智能制造、信息技術、醫療照護、家政、養老托育等用工矛盾突出的行業和網約配送、直播銷售等新業態,持續大規模開展面向新生代農民工等的職業技能培訓。還要擴大職業院校面向農業轉移人口的招生規模,探索通過技能水平測試等對農民工進行學歷教育學分認定。提高職業院校課程設置與市場需求的契合度,加快培育“雙師型”教師隊伍。

《實施方案》還要求,強化隨遷子女基本公共教育保障。保障隨遷子女在流入地受教育權利,以公辦學校為主將隨遷子女納入流入地義務教育保障范圍。根據人口流動實際調整人口流入流出地區教師編制定額,加大人口集中流入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位供給。逐步將農業轉移人口納入流入地中等職業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普惠性學前教育保障范圍。

這些保障,機制監管完善加強!

《實施方案》提出推進全民參保計劃,實現社會保險法定人群全覆蓋。穩步推進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做實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推動省級統籌。推進實現失業保險省級統籌,鞏固完善工傷保險省級統籌,實施新就業形態就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辦法。

同時,逐步放開放寬居民在常住地或就業地參加社會保險的戶籍限制。加強社會保險、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完善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和醫療保障信息服務平台。加強執法監督,全面落實企業為農民工繳納職工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費用的責任。支持有條件的地區有序推進居住証持有人在常住地申辦最低生活保障。

對於農民工勞動權益,《實施方案》提出,強化勞務派遣用工監管,加強對勞動密集型企業和中小微企業的勞動用工指導,建立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權益保障機制。完善欠薪治理長效機制,持續推進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引導法律援助機構為農民工提供支付勞動報酬、給予社保待遇、工傷賠償等法律援助服務。

這些服務,設施配置均衡普惠!

《實施方案》提出增加普惠便捷公共服務供給。科學布局義務教育學校,推進優質教育資源均衡配置,提高公辦義務教育規模佔比,鼓勵建設九年一貫制學校,加強普通高中建設。逐步提升公立醫院醫療水平,增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診療能力,組建緊密型城市醫療集團。

並擴大3歲以下嬰幼兒托位供給,支持社會力量發展托育服務設施。嚴格落實城鎮小區配套園政策,大力發展公辦幼兒園,扶持民辦幼兒園提供普惠性服務,增加普惠性幼兒園學位數量。推進公共設施適老化適幼化改造,完善無障礙環境建設。

還要完善以配建停車場為主、路外公共停車場為輔、路內停車為補充的停車設施體系,推進居住小區和機構停車位錯時共享,在人流密集的公共場所增加非機動車停放設施。優化公共充換電設施建設布局,完善居住小區和公共停車場充電設施,新建居住小區固定車位全部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安裝條件。

同時,《實施方案》提出推進城鎮公共服務向鄉村覆蓋。推進城鄉義務教育學校標准化建設,發展城鄉教育聯合體,深化義務教育教師“縣管校聘”管理改革,促進縣域內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在縣城和規模較大中心鎮建設一批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辦好鄉鎮公辦中心幼兒園,完善農村學前教育公共服務網絡。完善縣級醫院、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診療條件,發展緊密型縣域醫療衛生共同體,推行派駐、巡診、輪崗等方式。加強對農村留守兒童、婦女、老年人及困境兒童的關愛服務。

這些住房,供給更新保障有效!

《實施方案》提出,加快住房租賃法規建設,加強租賃市場監管,保障承租人和出租人合法權益。完善住房保障基礎性制度和支持政策,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給。以人口流入多的大城市為重點,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著力解決符合條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住房困難問題。

此外,要有序推進城市更新改造。重點在老城區推進以老舊小區、老舊廠區、老舊街區、城中村等“三區一村”改造為主要內容的城市更新改造,探索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公眾參與模式。開展老舊小區改造,推進水電路氣信等配套設施建設及小區內建筑物屋面、外牆、樓梯等公共部位維修,促進公共設施和建筑節能改造,有條件的加裝電梯,打通消防通道,統籌建設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改善居民基本居住條件。基本完成大城市老舊廠區改造,推動一批大型老舊街區發展成為新型文旅商業消費集聚區,因地制宜將一批城中村改造為城市社區或其他空間。注重改造活化既有建筑,防止大拆大建,防止隨意拆除老建筑、搬遷居民、砍伐老樹。

這些區域,建設發展因地制宜!

《實施方案》要求,“十四五”時期,超大特大城市中心城區非核心功能有序疏解,大中城市功能品質進一步提升,小城市發展活力不斷增強,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取得重要進展。

超大特大城市,要統籌兼顧經濟、生活、生態、安全等多元需要,轉變開發建設方式,積極破解“大城市病”,推動超大特大城市瘦身健體。

對於大中城市,要充分發揮資源和產業優勢,承接符合自身功能定位、發展方向的超大特大城市產業轉移和功能疏解。優化公共設施布局和功能,支持三級醫院和高等學校在大中城市布局。支持中西部有條件的地區培育發展省域副中心城市,引導人口經濟合理分布。

對於小城市,《實施方案》提出依托資源稟賦和區位條件,推動要素條件良好、產業基礎扎實、發展潛力較大的小城市加快發展,培育發展特色優勢產業,持續優化公共服務供給,增強要素集聚能力、產業承接能力和人口吸引力。

同時,要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順應縣城人口流動趨勢,選擇一批條件好的縣城重點發展,因地制宜補齊短板弱項,增強綜合承載能力,滿足農民到縣城就業安家需要。推進公共服務設施提標擴面,健全醫療衛生、教育、養老托育、文化體育、社會福利設施。推進縣鄉村功能銜接互補,促進縣城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向鄉村延伸覆蓋,增強縣城對鄉村的輻射帶動能力。高質量完成120個縣城建設示范地區示范任務。

此外,《實施方案》提出,分類引導小城鎮發展。堅持規模適度、突出特色、強化功能,因地制宜發展小城鎮。其中,支持具有區位優勢或獨特資源的小城鎮強化要素資源配置,發展成為先進制造、交通樞紐、商貿流通、文化旅游等專業功能鎮。

(責編:申佳平、呂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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