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部門公布7起涉稅案件 含一起網絡主播偷逃稅案
人民網北京4月27日電 (記者車柯蒙)近日,稅務部門公布7起涉稅案件,其中,廈門市稅務局稽查局依法對網絡主播姚振宇偷逃稅案件進行處理。7起案件詳細情況如下。
廈門市稅務局稽查局依法對網絡主播姚振宇偷逃稅案件進行處理。近期,廈門市稅務局稽查局通過精准分析,發現網絡主播姚振宇涉嫌偷逃稅款,在相關稅務機關配合下,依法對其開展了稅務檢查。
經查,姚振宇在2019年至2021年期間從事直播取得收入,通過虛假申報手段偷逃個人所得稅236.3萬元,少繳其他稅費1.18萬元。廈門市稅務局稽查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姚振宇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545.8萬元。近日,廈門市稅務局稽查局已依法向姚振宇送達稅務行政處理處罰決定書。
廈門市稅務局稽查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稅務部門將進一步依法加強對網絡直播行業從業人員的稅收監管,依托稅收大數據分析,對存在涉稅風險的,按照“提示提醒、督促整改、約談警示、立案稽查、公開曝光”的“五步工作法”進行處置,不斷提升網絡直播行業從業人員稅法遵從度,促進行業長期規范健康發展。
廣西壯族自治區百色市警稅聯合依法查處一起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騙取出口退稅團伙案件。為規范出口退稅政策落實,助力穩外貿促發展,廣西壯族自治區百色市稅務、公安部門聯合依法查處那坡縣某軟件科技有限公司等7戶企業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騙取出口退稅案件。
經查,馮某某團伙利用廣西壯族自治區百色市那坡縣某軟件科技有限公司向自己控制的6戶外貿出口企業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同時採用虛構出口業務、虛假收匯等手段騙取出口退稅3660.92萬元。廣西壯族自治區那坡縣人民法院作出判決,主犯馮某某因犯騙取出口退稅罪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實行數罪並罰,被判處有期徒刑18年,並處罰金3668萬元﹔責令馮某某向稅務機關退回騙取出口退稅款。團伙成員呂某某因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5萬元。
貴州省稅務部門依法查處一起騙取留抵退稅案件。近期,貴州省稅務局稽查局指導銅仁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根據不同線索比對分析,依法查處了貴州源和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騙取增值稅留抵退稅案件。
經查,該公司通過隱匿銷售收入、進行虛假申報等手段,減少銷項稅額,騙取留抵退稅95.33萬元。銅仁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依法追繳該公司騙取的留抵退稅款,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相關規定,處1倍罰款。
安徽省蚌埠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查處一起未依法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案件。近期,安徽省蚌埠市稅務部門在對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辦理情況開展事后抽查時,發現蚌埠市某信息咨詢公司員工張靜未據實辦理2019年度和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遂依法對其立案檢查。
經查,納稅人張靜在辦理2019年度和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時,通過虛假填報綜合所得收入的方式少繳個人所得稅。經稅務部門提醒督促,張靜拒不如實辦理更正申報。稅務部門對其立案檢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蚌埠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對張靜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13萬元。日前,稅務部門已依法送達《稅務處理決定書》和《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張靜已按規定繳清稅款、滯納金和罰款。
蚌埠市稅務局相關負責人提醒納稅人依法及時辦理匯算清繳,並核查以前年度是否存在應當辦理匯算清繳而未辦理、申報繳稅不規范、取得應稅收入未申報等情形並抓緊補正。稅務機關發現存在涉稅問題的,會通過提示提醒、督促整改和約談警示等方式,提醒督促納稅人整改,對於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徹底的納稅人,稅務機關將依法追繳稅款、滯納金,並納入稅收監管重點人員名單,對其以后3個納稅年度申報情況加強審核,情節嚴重的,將依法進行立案檢查。
河北省滄州市稅務局稽查局依法查處一起加油站偷稅案件。近期,河北省滄州市稅務局稽查局根據精准分析線索,依法查處了獻縣四通加油站偷稅案件。
經查,該加油站通過隱匿銷售收入、進行虛假申報等手段,少繳增值稅等稅費364.08萬元。稅務稽查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等相關規定,對該加油站依法追繳少繳稅費、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687.25萬元。
浙江省警稅聯合依法查處一起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件。近期,浙江省警稅聯合破獲一起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件,摧毀犯罪團伙2個。
經查,犯罪團伙控制多家空殼公司在沒有實際經營業務的情況下,對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8099份。目前,該案24名犯罪嫌疑人已由公安部門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福建省古田縣稅務部門對一起涉稅中介機構違規發布涉稅虛假廣告信息進行處理。近期,福建省古田縣稅務局根據互聯網數據監測線索,對古田金管家商務服務有限公司發布涉稅虛假廣告信息進行處理。
經查,該公司通過互聯網平台發布“注冊個人獨資企業不用繳稅”等涉稅虛假廣告信息,歪曲解讀稅收政策招攬業務。古田縣稅務局聯合當地網信、市場監管部門對該公司進行約談,責令其刪除虛假廣告信息、及時消除影響,依據《涉稅專業服務監管辦法(試行)》規定,將其列為重點監管對象,暫停受理其所代理的涉稅業務,將該公司涉稅專業服務信用等級予以降級,扣減其涉稅專業服務信用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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