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9月11日电 (李栋)近日,财政部监督检查局官网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34号》。公告显示,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系统基本能够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制度渐趋完善。但在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4年财政部组织驻海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系统(以下简称海南农信社)的201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表明,海南农信社基本能够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制度渐趋完善。但在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收入核算不实,如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跨期多计利息收入345万元;二是利息支出核算不实,如省联社虚列利息支出600万元;三是工资性支出核算不规范,如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福利费中列支现金补贴549万元;四是少缴税款,如各市县联社计提未发放的贷款奖惩金4.97亿元未作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放现金股利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668万元。
针对上述问题,财政部驻海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已按财政部要求,依法下发了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要求海南农信社进行整改。截至目前,海南农信社各市县联社贷款奖惩金少缴企业所得税问题、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放现金股利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问题尚未整改,其余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财政部会计检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