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作办法》的出台,基金行业的未来发展方向初现端倪。日前,证监会颁布《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修订稿,而从其内容来看,不但要鼓励基金行业创新,而且还要加强对基金的监管力度。其中,对股票基金仓位、债券基金杠杆的明确规定,更是有力证明。
看点一:股票基金仓位下限80%
股票型基金,顾名思义,应当将其绝大部分资产投资于股票,海外通常为90%以上。但我国现行《运作办法》对股票型基金的仓位下限要求仅为60%,基金仓位可以在60%-95%(总资产扣除5%的现金头寸)之间灵活调整。为了提高股票型基金风格的稳定性,此次《运作办法》参照国际惯例将其仓位下限从60%提高到80%。
目前,根据证监会的基金分类,基金产品一般分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基金和货币基金。其中,股票型基金的股票仓位下限为60%,肯定主要是至主动管理型基金,因为指数基金属于被动管理型,仓位一般都在90%以上。这也就意味着,在目前的市场中,主动管理型股票基金的仓位如果低于80%,那肯定会加仓,这对整个市场来说是一大利好,也有助于股票基金仓位的稳定和风格的区别化。
看点二:债券基金杠杆不超140%
就在债市核查风暴来临之际,《运作办法》对债券基金也戴上了“紧箍咒”。综合考虑,《运作办法》规定“基金的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140%”,整体上控制常规基金的杠杆水平。
我国《运作办法》制订之初,基金基本没有融资渠道,主要是银行间债券回购,且人民银行已经规定了40%的杠杆上限。近年来,交易所债券市场发展迅速,基金的融资渠道日益丰富,部分基金的杠杆已突破了40%。对杠杆水平不加约束,容易导致基金经理为比拼收益而扩大杠杆,加大基金波动性和系统性风险。
对此,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型基金拟任基金经理陈翔凯认为,这就意味着债券基金的杠杆率需控制在1.4倍以内。一旦此规定施行,部分债基或面临减杠杆压力,中高等级债券利差将相应提升,这在一定程度上将有利于新债基建仓。
看点三:金融机构进军公募业务
拓宽管理人范围,为各类机构开展公募业务做好准备。《运作办法》调整了基金管理人的资格条件,允许符合条件的各类机构开展公募基金管理业务。其实,这一点市场早已付诸行动。
日前,星石投资总裁杨玲公开承认,她们已经对公司架构内部进行调整,就是为了推出公募业务。杨玲表示,公司刚刚成立了公募业务部(筹备)。这是因为,按照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公募业务在投资决策流程上必须完全独立,因此,投资部分成两个各自独立的部门,在私募业务上就有六个基金经理,以江晖为主;在公募业务上有两个基金经理,以罗敏为主。鉴于私募业务还是星石的主要业务,公募业务目前的定位仅仅是筹备和试水,这样安排也比较符合现状。
根据之前的日程安排,在今年6月1日之后,包括私募基金、保险、券商等在内的机构,均可申请开展公募业务,而星石投资明显走在了前面。此外,在商业银行中,包括宁波银行、兴业银行、南京银行等筹备基金公司,银行系基金也会再次扩容。
看点四:FOF有望大力推广
进一步丰富基金的类别,FOF被大力提及。新《基金法》第七十四条放宽了对基金投资其他基金的限制,业界可以开发以封闭式基金或其他开放式基金为投资对象的产品。为此,《运作办法》增加了“基金中基金”(FOF)类别,规定“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其他基金份额的,为基金中基金”。同时,考虑到基金中基金与常规基金属于两种不同的投资管理模式,为加以区分,我们规定常规基金持有其他基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