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杨磊
昨日本报刊登的《掌趣科技击穿指数估值线继续涨停基金放任机构套利引利益输送质疑》引发基金业关注,基金公司应该思考,老持有人和套利者,谁才是基金公司的上帝。
对开放式基金来说,套利者的出现必然是为了套取公募基金所持有的某种资产短期内大幅上涨的投资机会,无疑会摊薄老基金持有人的利益,特别是在一些确定性比较高的股价暴涨中。例如此次掌趣科技事件,截至10月21日已经连续出现4个涨停,买入重仓该股多只基金可分享其中2到4个涨停的投资机会。
不仅股票资产容易出现套利者,债券资产也同样容易出现套利者。2013年9月的重工转债单日暴涨20%以上,重仓该债券的大批基金被投资者套利,最多套利资金超过了老基金持有人规模的1.5倍,一些基金原本能从重工转债身上获得8%左右的单位净值上涨,实际上只获得3%左右。
尽管开放式基金套利者也短暂持有了基金,成为基金持有人的一部分,但基金公司决不能把套利者当成“上帝”,为套利者大开方便之门。
为基金套利者服务,表面上看来是为一部分基金持有人服务,套利者赚钱了以后也更愿意购买这家基金公司的其他基金,绝大部分利益分给了套利者,基金公司也从中获利,但这种行为的本质是伤害了广大老基金持有人的利益,投资者最终将用脚投票,不利于基金业长远健康发展。
在以往的多次开放式基金套利案例中,基金公司往往是不作为,不进行估值调整、不及时限制申购、不限制中小额申购或者估值调整失效后不采取新行动,由于目前监管层没有明确性的强制性防止套利的法律和法规,当基金公司集体不作为的时候,也没有任何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据处罚相关的基金公司。
因此,基金业应该尽快制定严格防止开放式基金大规模套利的法律法规,或相关的基金公司行为规范。
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