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建立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理財首頁|保險首頁|網站地圖
編者按:近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衛生部、財政部、人社部、民政部、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等六部委《關於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發布,明確針對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參保(合)人大病負擔重的情況,引入市場機制,建立大病保險制度,減輕城鄉居民的大病負擔。
“不是整個花費報銷50%,(大病保險)是在基本醫療保險已經報銷的基礎上,在超出的部分,隻要是合規的支出,再報銷至少50%。”一位大病保險專家稱,因為大病保險制度針對的是城鄉居民,人社部明確不提高城鎮職工的醫保個人繳費比例,對大病保險並沒有影響。
人民網北京9月10日電 (記者 章斐然)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今日舉行中國就業和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情況新聞發…
10日上午,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中國就業和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情況新聞發布會。8月30日,國家發改委聯合衛生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六部委發布《關於開展城鄉居民大病工作指導意見》,提出大病保險補償的實際支付比例不低於50%。
10日上午,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中國就業和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情況新聞發布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胡曉義在發布會上表示,現在沒有考慮過要提高個人醫保繳費比例。
“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下文簡稱人保部)和全國總工會(下文簡稱全總)正在討論,"社會保險法配套規章"中涉及醫保基金管理和個人繳納比例的問題。記者了解到,鑒於醫保的地域性,“社會保險法配套規章”中並不涉及調整繳費比例的具體措施,而是為地方政府的調整行為提供規范。
日前,國家六部委公布的《關於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規定,各地政府將從醫保基金中劃出部分資金向險企購買大病險,這一利好引起保險市場的高度關注。相反,而對於中小保險公司而言,尤其是新成立的保險公司在大病保險的准入門檻面前將直接被排除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