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近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衛生部、財政部、人社部、民政部、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等六部委《關於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發布,明確針對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參保(合)人大病負擔重的情況,引入市場機制,建立大病保險制度,減輕城鄉居民的大病負擔。
近日,關於大病醫保的指導意見出台,同樣由政府主導,且要求險企“收支平衡,保本微利”。大病醫保需要前期規則制定合理化,經營過程實現醫保基金與險企共同參與,嚴格控制大病支付比例。
本報記者獲悉,涉及十多億人切身利益的大病保險實施細則,保監會近期將以“通知”的方式下達全系統。承辦公司應積極承擔社會責任,降低管理成本、合理分攤費用,盡可能提高保障水平,充分發揮大病保險資金的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