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近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衛生部、財政部、人社部、民政部、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等六部委《關於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發布,明確針對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參保(合)人大病負擔重的情況,引入市場機制,建立大病保險制度,減輕城鄉居民的大病負擔。
人社部:大病保險要先行試點逐步推開,起付標准由各地參照居民年人均收入確定 胡曉義介紹,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各地可參照當地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確定大病保險起付標准。
國家發改委日前聯合衛生部、財政部、社保部、民政部和保監會發布《關於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確定商業保險機構參與城鎮居民及新農合醫保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