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圖:彭靂
銀行理財產品盡管坐擁102%的年復合增長率,盡管財富效應的魅力彰顯,終究難以掩蓋負面輿論。從兌付糾紛到私售亂象,再到被銀行高管詬病為“龐氏騙局”,銀行理財市場在質疑聲中被蒙上一層陰影。
從年初開始,一系列的整頓行動悄然展開,資金池成眾矢之的。按照銀監會的相關部署,今年,“資金池”模式將成為監管重點。日前,銀監會下發2013年第8號文《關於規范商業銀行理財業務投資運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再次重拳治理理財產品亂象。有分析師認為,目前監管層對理財業務趨向於規范為主,短期或使理財產品發行增速回落。但新規實質是倒逼銀行理財業務轉型,而不是封殺或封堵理財業務的發展。這將在短期內對理財市場造成負面影響,但長期將利好整個理財行業的健康發展。
債券產品需求會增加
法規對非標准化債權資產進行了界定,即包括但不限於信貸資產、信托貸款、委托債權、承兌匯票、信用証、應收賬款、各類受(收)益權、帶回購條款的股權性融資等。
“這個界定囊括了幾乎所有可能成為銀行變相放貸的金融市場工具。法規出台的實質目的也顯而易見,即希望銀行合理控制理財資金投資非標准化債權資產的總額,降低銀行業整體系統性風險,同時在遵循新規定的前提下轉型傳統的銀行理財業務投資運作模式。”普益財富分析師分析指出。
顯然,法規對銀行開展理財業務的最大影響,在於非標准化債權資產的限額管理,即:控制理財資金投資非標准化債權資產的總額,理財資金投資非標准化債權資產的余額在任何時點,均以理財產品余額的35%與商業銀行上一年度審計報告披露總資產的4%之間孰低者為上限。“減少該類資產的投資,實質就是倒逼銀行理財業務轉型,而不是封殺或封堵理財業務的發展。”理財分析師指出。
《通知》雖然對非標產品進行了限制,但客戶的需求仍在,銀行理財產品仍然會繼續發行。“我們認為,短期內銀行對標准的債券產品的需求會上升,中長期看還是會追求收益率更高的金融資產。隨著資產証券化業務的放開,未來非標產品會通過資產証券化的形式轉化為標准化產品,解決期限錯配、不透明等問題,並且仍能提供高於普通債券的收益率,有望成為銀行理財的新寵。另外,對於權益類資產,也可能產生一定的需求。”中信建投分析師魏濤如此認為。
未來理財收益趨降
隨著第一季度即將結束,銀行間的“攬儲大戰”也隨之登場,高收益理財產品重現江湖。目前已有幾家銀行開始發行高收益率產品,更有銀行為大資金客戶量身定制產品。業內人士稱,3月末是第一季度考核的重要節點,按照市場規律,季末銀行為了招攬存款,3月末各銀行加密理財產品的發行,往往會有高收益產品出現,而到了4月,產品收益率又會回落。
此次8號文中界定的非標准化債權資產,就是“資金池”運作模式下的非保本浮動收益型產品的最主要投資對象,這類資產往往和債券、股票或基金等進行組合,是理財產品獲得高收益的主要來源。
銀行理財產品給客戶的收益率通常在4%左右。在銀行理財的資產組合中,絕大部分會配在債券和貨幣市場工具等收益穩定的金融產品上,但為了追求組合的更高收益,會配置一定的資產於非標債權資產上。超額收益部分就構成了銀行的利潤來源。目前配置非標債券資產主要通過銀信合作、銀証合作等方式實現。
招商証券分析師羅毅認為,“非標准債權資產”佔比受限后,銀行會通過做大分母即加大對債券和同業等標准債權配置來滿足監管要求,未來理財產品收益率或進一步下降,但仍高於存款,其正常發行不會受到過多影響。
此外,還有股份制銀行理財分析師對南方日報記者分析表示,隨著銀行所募集的理財資金與投資產品要“一一對應”,銀行“借短貸長”的空間消失,項目投資資金成本會大幅上升,從而也將使未來銀行理財收益有所下降。
產品發行速度放緩
《通知》對非標准化債權資產進行了界定,囊括了幾乎所有可能為銀行變相放貸的金融市場工具,其實質目的是希望銀行合理控制理財資金投資於非標准化債權資產的總額,降低銀行業整體系統性風險,同時在遵循新規定的前提下轉型傳統的銀行理財業務投資運作模式。
普益財富研究員肖芳分析認為,在《通知》下發之后,銀行理財產品的發行速度可能會暫時放緩,一方面是商業銀行需要過渡時間來對現有資金池進行規范,另一方面則是項目與產品投資的一一對應確實加大了理財產品的發行難度。但從長期來看,此次《通知》對整個理財業務的風險控制和規范發展將起到更正面的作用,不會影響整個市場產品發行速度。
按照《通知》要求,“銀行理財產品的投資項目需與產品一一對應”,這將導致銀行理財市場各類產品風險和收益的分化。以債券為投資對象的產品風險和收益將較低,以融資類項目為投資對象的產品風險和收益將較高。此外,由於融資類項目的投資期限通常在1年以上,因此這類產品將會拉長銀行理財產品的平均投資期限。
理財銷售進一步規范
此外,《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銷售管理辦法》強化了對理財產品銷售環節的監管規定,產品風險揭示和信息披露標准的規范化有所提高。調查表明,銀行回避或弱化理財產品風險比例出現大幅下降,理財產品銷售和存款捆綁的強制銷售行為發生比例也由2012年的接近27%大幅降低至5.13%,但誤導購買保險產品、基金等銀行代銷產品等違規行為仍時有發生,銀行銷售規范性仍有待進一步提高。
事實上,不少投資者都會遇到過這樣的情況:到銀行買理財產品,理財經理也說不請理財資金到底是募集投到哪裡,只是跟投資者籠統地表示“過往產品都實現了預期收益”,銀行信譽還是有保障的。
銀監會此次在8號文中明確要求,商業銀行應向理財產品投資人充分披露投資非標准化債權資產情況,包括融資客戶和項目名稱、剩余融資期限、到期收益分配、交易結構等。會要求銀行明確理財業務的具體資金去向,並充分披露有關信息。
這將在短期內對理財市場造成負面影響,但長期將利好整個理財行業的健康發展。
在過往的理財業務或財富論壇上,不少銀行已經提出未來理財產品向結構化、基金化轉變的趨勢,預計這一法規的出台,將促進理財業務轉型加快步伐。記者 黃倩蔚
(來源:南方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