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公务员招聘机制存在弊端、监控机制也严重缺乏的情况下,这很可能使个别公务员直接选聘而不参加统一录用考试,打开公务员录用制度的缺口,给一些执掌招聘权限的部门或官员提供腐败的空间
法治周末记者 赵晨熙
一项涉及公务员的改革正在全国推进。
近日有消息称,今年江苏将选择部分地区试点公务员聘任制。此外,福建首批聘任制公务员将陆续在漳州、厦门上岗;广西也拿出高层职位聘任公务员……
自2007年深圳最早试点公务员聘任制,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经有上海、河南、广西、福建、辽宁、江苏等地陆续开展试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在2013年的全国工作会议上也明确:要做好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试点及聘任制试点工作,加快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建设。
多地密集试行的公务员聘任制,被认为是打破了公务员的“铁饭碗”,将产生“鲶鱼效应”。“铁饭碗”是否能真正被打破?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的专家表示,必须要制定完善的退出机制等政策措施,才能保证这项制度切实有效地实施。
聘任制试点已进行6年
公务员聘任制虽然对很多民众来说看起来新鲜,但在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的眼中,公务员聘任制已算不得什么“新闻”,因为早在2006年实施的公务员法中就已涉及。
汪玉凯向法治周末记者介绍,公务员聘任制是指国家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对不涉及国家秘密的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以合同的方式聘用的制度。
“各地的试行是对公务员法的细化落实,在各地不断的尝试中也有很多经验值得学习和反思。”汪玉凯评价说。
纵览各地情况,当前试水地区聘任制公务员多限定在专业领域范围,如深圳市在公安系统的刑侦技术、行动技术和气象部门的气象预警预报、气象信息网络等职位上招收专业人员;上海浦东聘任的职位主要集中在金融规划、经济分析和教育管理等领域;福建厦门首批聘任的职位是园林局轨道交通建设高级职员、市政府外事办高级翻译等高级人才;广西首批聘任的是总经济师、总规划师、总会计师等职位……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对政府管理的专业化要求也越来越高。”汪玉凯认为,聘任制公务员的出现,首先打破了“公考”的独木桥,让公务员的进入环节多了一条渠道,同时为政府直接引进专业水平高、技术性强的专业型人才节省了管理成本。
“推进公务员聘任制也促进了公务员分类管理的建设。”汪玉凯介绍,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职位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2010年3月,深圳人力社保局发布了详细的分类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将深圳市公务员细分为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三个类别,并为后两个类别建立了独立的职务序列和薪酬制度,工资待遇不再与行政职务级别挂钩。 “分类管理是实现公务员科学管理的前提和基础。”汪玉凯强调,当前我国公务员制度多是以行政职务替代本义上的职业化,限制了大部分公务员的发展和工作积极性。而深圳的改革使得公务员有了各自独立的职业发展通道,突破了职业“天花板”,不必再通过仕途来体现自身价值,对于拓展不同类别公务员职业发展空间,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分类管理的基础上,深圳市继续深化公务员聘任制改革,从2010年开始,除对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仍沿用以往模式外,对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则实行“老人”享委任制,“新人”用聘任制的政策。截至2012年,深圳聘任公务员已超过3000人。
“我觉得聘任制与委任制没什么不同。”张毅2011年成为深圳一名行政执法类聘任制公务员,他告诉法治周末记者,自己在身份和福利待遇上和其他“老公务员”没有差别,都属行政编制,晋升等条件也没“低人一等”,而且工资要比委任制的略高一些。
谈起不同,张毅觉得首先体现在考试上,笔试、面试内容都紧扣了聘任职位的专业特点,而在用人方式上,聘任制要与单位签订合同,实行协议工资制,并像企业那样缴纳养老保险,“在退休金方面,我们可能会低一些”。
对此汪玉凯认为应以聘任制公务员的扩面推行为契机,加快养老金双轨制的并轨,这既利于社会公平,也能使普通公务员和聘任制公务员的退休待遇持平,利于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于聘任制公务员。
能否打破“铁饭碗”
其实公务员聘任制之所以能受到如此高的关注度,主要是民众对其寄予了“打破公务员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的终身制等厚望。
“从一定意义上讲,公务员聘任制确实是对公务员‘终身制’的冲击。”汪玉凯介绍,根据公务员法和2011年下发的《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等规定,聘任制公务员要与单位签订期限为1年至5年的聘任合同,在合同期间,享受公务员身份和相关福利;合同结束则失去身份,不再享受这些待遇。
一向被视为捧着“铁饭碗”的公务员,也成了“合同工”,但据资料表明,深圳自2007年试点招收聘任制公务员以来,3000多人中只有20余位因自身意愿主动辞职,尚无被辞退者,很多民众开始担心聘任制只是换了外套的“铁饭碗”。
对此,深圳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处工作人员梁文浩回应称,实行聘任制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解聘人,而是引入合同管理手段。深圳大批量的公开招聘是在2010年以后,首次聘期是3年,到现在大部分聘任制公务员合同尚未到期。
但张毅坦言,虽然聘任制公务员被认为是“瓷饭碗”,其实也很“铁”。根据相关规定,公务员如出现无故旷工、违法等行为,将被解除合同,此外基本上依赖于工作期间的绩效考核。
“年终会有考核,其实就是写工作总结,然后打分,只要你平时没什么违规违纪行为,工作能力和人缘也不错,基本都过。”张毅觉得聘任制公务员只是与单位多签几次合同而已,而且只要连续聘用10年,就可以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重拾“铁饭碗”。
“民众对聘任制公务员寄予的希望过高了。”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竹立家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坦言,一方面聘任制公务员属于“增量改革”,对于原有体制内的起不到作用;此外当前各地对聘任制公务员解聘的条件也是参照公务员法中规定的退出条件,但考核和退出机制却是公务员制度中长期存在的大问题,如果不从整体上进行健全完善,根本无法打破“铁饭碗"。
竹立家介绍,公务员法中对公务员一直就设有考核机制和退出机制,例如“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予以辞退”等,实际效果不大,据国家公务员局2011年公布的数据显示,自2006年公务员法实施以来,全国600多万公务员5年来仅辞退了4778人。
“公务员法中对辞退的规定比较模糊,适用范围较窄。”竹立家认为应进一步进行细化,比如针对公务员迟到、上班玩游戏等行为制定处罚措施,超过几次就直接辞退。同时要建立严格科学的考核机制,并进行有力监督。
在汪玉凯看来,公务员聘任制能否打破“铁饭碗",关键也取决于“出口”规则的制度设定,他建议应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特点来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和完善的监督退出机制。
提防腐败新空间
经过多年的试点,汪玉凯觉得目前应在全国大范围推行公务员聘任制。但他指出,公务员法中,聘任制仅作为公务员任用的一个补充机制,内容很少,因此应加快制定公务员聘任制的专门法规及配套制度,对现有内容进行规范细化,如岗位分类定位、薪酬制度、续聘条件、考核机制等。
竹立家则对此表示了担忧。他指出,根据公务员法等规定,政府机关可以采取直接选聘的方法选拔聘用制人选,在当前整个公务员招聘机制均存在诸多弊端、监控机制也严重缺乏的情况下,这很可能使个别公务员直接选聘而不参加统一录用考试,打开公务员录用制度的缺口,给一些执掌招聘权限的部门或官员提供腐败的空间。
“我认为应以推动公务员聘任制为契机,加快对公务员法的完善。”竹立家提出,公务员改革不是单项推动,而是一个制度组合,对录入制度、激励制度、考核制度等配套措施都应认真修改完善,解决公务员队伍中出现的种种问题。
“公务员改革与聘任制发展应合力进行,在公务员队伍内形成良性竞争,提高整个公务员队伍的素质,遏制公务员庸、懒、散等现象,提高老百姓的满意度,更好地营造服务型政府的良好氛围。”汪玉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