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圳商报》报道 记者4日获悉,针对今年深圳市“两会”上政协委员提交的“关于尽快制定《深圳经济特区官员财产申报条例》的建议”,市纪委在提案答复中详细阐述了官员财产公示的现状及面临的问题,目前仅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和检察机关3家有权查阅。
建议答复
官员子女财产也要申报官员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拥有的房产属于申报内容
在今年市“两会”上,陈治民、高树、陈昳茹等3名委员联合提交提案——关于尽快制定《深圳经济特区官员财产申报条例》的建议。委员们在提案中指出,深圳立法机关完全有能力制定出一部高水平的《官员财产申报条例》,以填补国家在官员财产申报立法方面的空白。委员们提出,官员财产申报的主体不仅要申报本人名下的财产,而且要申报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财产以及第三人代上述主体持有的财产(含上述主体在境内外的财产)。
深圳市纪委在答复中称,自从1995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以来,深圳一直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副处以上干部对收入进行申报。申报内容不仅限于领导干部个人、配偶和共同生活的子女所拥有的相关财产,还包括其他重要事项。财产状况除了本人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和其他收入,还有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拥有房产、投资以及以其他方式持有有价证券、股票(包括股权激励)、期货、基金、投资型保险和其他金融理财产品情况。此外,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情况,也属于财产申报状况。
近年纪检部门也格外关注“裸官”。其中,在申报的“其他重要事项”中就包括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
建议答复
公众及媒体可查阅报道官员财产申报情况深圳目前只有3家单位有权查阅
三委员建议,官员的财产申报记录,财产申报受理机构应当予以公开。公众可以通过网络查阅官员的财产申报情况,也可自行到财产申报受理机构查阅官员的财产申报情况。相关媒体有权对官员的财产申报情况进行披露。
对此,市纪委表示,目前财产公示问题还存在一些认识上的误区,比如认为所有公务员都要申报公示财产、认为财产申报的所有内容都必须完整公开、财产申报公示不需要保护隐私等。从部分国家和地区财产公示的主要特点看,并不是所有公务员都要申报并公示财产,需要公示的人员比例很小,一些国家需要申请才能查阅,还有一些国家和地区不向公众公开。比如香港公务员有近17万人,需要申报的只有3000多人,需要向公众公开的只有41个主要职位的一把手,法律也不要求行政长官申报,但历届行政长官都自愿申报。
深圳目前可以查阅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资料的单位有3家,分别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组织(人事)部门和检察机关。纪委表示,深圳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工作目前相对规范,但公示问题在国内还是一个新事物,还处于探索和发展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