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深化成品油市场化改革成各方共识
■本报记者 夏 青
成品油新定价机制运行已经超过半年,日前,国家发改委经贸司副司长耿书海约请有关部门和单位,就成品油市场化改革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经过讨论,各方面对进一步深化成品油市场化改革有关问题取得基本一致的意见,并明确了下一步工作的方向和重点。
这被市场解读为新一轮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的开始。不过,有消息灵通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透露,从运行半年的情况来看,新定价机制对于成品油市场的投机行为起到了显著的抑制效果,短期内应该不会有大动作。
而业内机构研究员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价格调整的幅度应该有所上调。
当前,当汽、柴油的涨价或降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折合到每升调价金额不足五分钱,为节约社会成本,零售价格暂不作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金银岛成品油分析师于金波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目前的运行情况来看,每吨50元的调整幅度太低。实际上调整幅度在每吨100元以内的,折合到每升调价的金额都非常小,而每一次价格调整都会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为了节约成本,应该将价格调整幅度调至每吨100元,没达到调整价格条件的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自今年3月26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完善后的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后,时间已经过去6个多月,按照10个工作日一调的周期,油价已经历了14轮调整,其中四次上调、五次下调,还有五次因调价金额每吨不足50元而搁浅。相较上一轮的成品油定价机制,新机制的调整步伐明显加快。在此前的成品油定价机制运行的4年多时间内,国家发改委对成品油价格进行了10降、15升,共25次调整。
本轮成品油定价新机制更灵敏的反映国际油价变化,市场各方逐渐接受和认同。不过,由于挂靠油种不明确,市场对调价具体幅度预测方面仍缺乏判断根据,难度较大,因此业内也一直有希望公开的声音。不过,于金波认为,虽然有这样的希望,但其实影响不大。
专家认为,我国成品油定价所选择的挂钩油种需要符合两大特点,一是真实反映国内油品进口结构、成本;二是要求交易量比较大、交易程度透明,不容易被国际炒家所掌控。
近年来,国际油价的金融属性越来越强烈,掌握着大量资金的投机基金、国际投行成为国际油价波动的最大干扰因素,美国华尔街的投行几乎可以左右全球的油价。业内人士表示,不公布挂钩油种,可以避免国际炒家恶意炒作国际油价抬高中国国内用油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