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企业退市13年后重组成功
广州日报潮州讯 (记者陈正新 通讯员林修佳)昨日,记者从潮州中院了解到,随着终结破产程序的民事裁定书的正式送达,曾经一度陷入破产困境的潮州首家上市公司顺利起死回生,重新迎来新的发展希望。
成立于1992年的金曼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432万元,1996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是潮州市第一家上市公司,主营食品、粮油、机械设备等商品的出口业务。
昔日的金曼公司,在潮州可谓“家喻户晓”,但因经营管理不善,2002年该公司因持续亏损退市。公司连续亏损、负债累累,生产经营基本处于停滞状态,负债总额高达44.28亿元。
潮州中院提供的材料显示,该公司自2002年退市后,1000多名职工也相继下岗,截至公司申请破产重整时,尚欠58名在册职工工资共计1100多万元;债权人及股东2万多户,遍布全国各地。
2014年5月15日,金曼公司向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该院在收到重整申请后,迅速前往债务人的经营场所进行调查。8月15日裁定受理该宗破产重整案。
潮州市政府专门成立了由市政府一位副秘书长担任组长,发改局、财政局、工商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清算组。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破产法的有关规定指定该清算组为管理人。
金曼公司职工债权为1163万多元,全部以现金进行清偿,清偿率为 100%。对普通债权人的债权偿设计了以现金或股票清偿两种方案,由普通债权人自行选择:金曼公司原股东出让的2000万股按普通债权比例分配给普通债权人;或上述用于清偿普通债权的2000万股由重组方出资收购,普通债权人按债权比例分配收购款。
为减少股东因让渡股份导致利益受损,重整计划设计了转增股本方案,即在出资人权益调整以后,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转增24股,向非流通股股东每10股转增16股。
为便于广大中小股民参与重整方案的表决,该案除了采用现场投票外,还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表决,网络投票赞成率达99.64%。
该破产重整案件从裁定立案受理至重整计划执行完毕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仅历时6个月,重整进度在国内同类企业重整案例中居于首位。
记者了解到,潮州金曼公司的重组方为运城市中金矿业有限公司,为此次重整已向金曼公司注入合计总额3亿元资产及现金。在此之后,运城市中金矿业有限公司也成为金曼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根据公开的《关于运城市中金矿业有限公司对广东金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之财务顾问报告》,收购人实际控制人为郭×根,他出生于1993年。住所为广州市白云区;2009年1月至2010年6月广州锦陶陶瓷有限公司工作;2010年6月至2012年4月中山市古镇灯饰厂电商销售;2012年4月至今,自主创业,从事房产、金融及投资业务。自2013年11月8日起,担任珠海横琴致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职务,持有珠海横琴致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5%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