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的背景下,处于商业化转型关键时期的传统金融行业同样也面临着新的业务发展机遇,可以探索与大型互联网企业、P2P公司等新兴互联网金融主体的合作途径。
央行周日宣布,自5月11日起下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其中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5.1%;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25%。同时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1.3倍调整为1.5倍。这是央行自2014年11月开启本轮降息周期后,第三次进行降息。
对传统银行来说,降息无疑意味着竞争进一步加剧。利率市场化继续推进,存款成本压力继续增加,而随着存款保险制度、银行牌照放开等配套措施的陆续落实,银行行业竞争已经进入新常态。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互联网金融却出现了火爆增长。网贷之家的数据显示: 2015年一季度末,宝宝类产品规模为13,603.34亿元;P2P网贷成交量达1185.56亿元,环比2014年第四季度增长24.49%,出借人数高达50万人。
从竞争主体角度看,互联网金融扩充了原有金融体系的容量,令传统金融业以外的新兴主体加入到金融行列,加速了金融机构主体竞争和市场份额的争夺。但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具备两重性。在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的背景下,处于商业化转型关键时期的传统金融行业同样也面临着新的业务发展机遇,可以探索与大型互联网企业、P2P公司等新兴互联网金融主体的合作途径。
目前,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大型互联网企业如阿里巴巴、百度、腾讯等都是互联网领域的巨头,公司实力较强。传统金融行业可以通过与这类企业建立全面战略合作关系,实现优势互补。
大型互联网企业在网络技术、大数据平台建设方面,传统金融行业在金融产品开发、相关制度建设方面分别各具优势,双方可以通过技术方面的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例如,传统金融行业借助互联网企业的大数据平台,对客户资信状况作出更加精准的判断,以防范业务风险。
除了与大型互联网企业合作之外,与业内成熟的互联网金融公司合作也是可行之道。
当然,P2P网贷公司实力差距悬殊,更多网贷公司的实力还较为薄弱,常有跑路事件发生。为了防范风险,传统金融行业应在注册资本、净资产、盈利能力、股东背景等方面设置一定的标准,也可以选择与优质P2P公司进行合作,同时采取P2P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股权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切实防范风险事件的发生。
比如可以采取财务顾问及不良资产收购综合服务业务模式。P2P公司出于完善内部建设、扩大市场份额等需要,往往具有较强烈的融资需求。传统银行可以根据P2P公司的申请,对其公司实力、对接项目情况、还款来源、风险控制措施等方面进行审核判断,如认为项目具有可行性,风险可控,则为其提供财务顾问服务,向合作金融机构推荐授信,在贷款满足约定收购条件时,由传统金融行业对合作金融机构转让的不良资产实施收购、管理、处置或重组。
在财务性股权投资模式下,传统金融行业也可以通过选择快速成长、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P2P公司,以资本金投资并阶段性取得公司的部分股权,通过提升股权价值,实施股权退出,以获取财务收益回报。作者 顾雷(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教授、法学博士、金融学博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