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源环境应急管理体系亟待建立
江河沿岸的工业项目成饮用水源隐患的问题,已引起环保部门重视。2011年9月,环保部专门召开了全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会,要求各地尽快落实水源地风险防范措施,全面提升环境应急管理能力,利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国基本建立饮用水水源地全过程环境应急管理体系。
事实上,“十二五”规划也已经提出,这个5年,要以解决饮用水不安全等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防范环境风险,健全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环保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就如何构建饮用水源的环境应急体系,是有明确而细致的方案的,包括要求各地尽快建立起水源地风险源管理系统,落实风险源的风险防范主体责任;地方政府要构建水源地连接水体风险防控屏障,在重要的连接水体上建设风险防控工程,制定风险防控方案,有手段、有措施控制污染范围等。
应急体系还包括要建立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凡是水源地可能受到跨界污染影响的,上下游都要建设跨界预警信息交流平台,及时通报有关信息。
一位长期从事环境执法监管的官员说,自从松花江事件之后,国家层面排查、应急的规则制度已经出台了不少,环保部也组织过多次的拉网式排查,可为什么一个企业污染一条河的事故还会屡屡上演?关键是企业的重视不够,地方的监管不够。
国家层面的排查,一年到每个省份也就一两次,如果光指着这一两次高级别的监管,根本制约不了环境违法行为,也做不好事故的应急处置。
本报北京1月7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