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荷兰慷慨的税务体制,自2005年以来,名列世界前100的许多跨国大公司有90%在荷兰设立控股公司。在2011年,这些公司至少有570亿欧元资金流经荷兰,这为它们避税提供了便利。其中谷歌(Google)、IBM和意大利石油集团公司ENI在荷兰避税活动尤为活跃。他们让大量资金流经其在荷兰的子公司,利用荷兰国税局对外国公司的税务优惠政策,极大地减少其在荷兰的税务账单。
荷兰对股利不征税,这为跨国公司利用荷兰的控股公司避税提供了便利。根据《金融日报》报道,法国一些国有公司也在荷兰避税:比如能源公司EDF、GDF Suez、军事防务公司Thales和自来水公司Veolia都有在荷兰避税之嫌。法国政府在以上4家公司持有可观股份。以EDF为例,它在荷兰建立了3家控股公司,坐享其在波兰的两座发电厂的股利。荷兰对EDF的波兰股利收入部分税收分文不取,在法国则要缴纳5%的税额。
荷兰国税局给予外国公司相当优惠的税率,可达0%-5%。此外,荷兰的保密机制也极大地吸引了国际公司,因为其不要求公司向公众公开其账目和所有权信息。
此外,所谓“信箱公司”的机制使得国际大公司和如U2等外国乐队,能够在荷兰获得数以亿计欧元的税收减免。这些公司在荷兰设立空壳公司,利用荷兰的税务优惠政策避税。
荷兰财务副大臣维克斯对国会表示,荷兰不是避税天堂,虽然确实有很多跨国公司设址荷兰以减免税务,但他们依然在荷兰支付企业所得税。维克斯还说,纵使如此,荷兰仍然欢迎跨国公司前来投资,只要它们不是“信箱公司”,而是能够在荷兰创造就业机会的实体公司。
全荷兰大约有2万个空壳的所谓“信箱公司”。独立调查组织“荷兰金融中心”对荷兰经济的税收优惠政策和信箱公司现象的进行了调查,认为其为荷兰创造了税收,终结这些信箱公司会使荷兰国库每年损失15亿欧元税收。
来自基民盟(CDA)、社会党(SP)和左翼绿党(GroenLinks)的议员们则批评道,荷兰金融中心的作用是为了“巩固荷兰财政部门”。这一调查貌似大力着墨于信箱公司带来的利益,而忽略现行体制下导致的税收损失。社会党议员德永认为,其他欧盟国家因为这些公司在荷兰避税,损失的税收达1万亿欧元。
此外,欧盟也打算从今年6月份开始引进更有效的税务体制,打击偷税漏税。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