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想成真新华社发赵乃育作
备受媒体和社会关注的《国民旅游休闲纲要》(以下简称《纲要》)2月18日正式面向社会发布。其中最为引人关注的一项内容是,在《纲要》的主要任务和措施中,明确规定了保障国民旅游休闲时间,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至此,这部自2008年1月1日起就被国务院发布施行的《条例》,在“蛰伏”了5年后,终于有望向全面落实迈出实质性的一步。
在解读《纲要》的意义时,国家旅游局副局长祝善忠这样表示:编制出台《国民旅游休闲纲要》,与我们所处的时代背景紧密相关。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我国的综合国力和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有了显著提升,2010年,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人均GDP已超过5000美元,公共假期已有115天,达到了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然而,一方面是“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人均GDP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另一方面,一个不争的现实却是,在世界各国早已普遍实施的“带薪休假”制度,对于许多中国劳动者来说,至今仍是个难以实现的梦。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可享受带薪年假。其中,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另外,《条例》还规定,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但是从近几年的实施现状看,情况却并不乐观。相当一部分团体、民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并没有实行年休假;在出口导向型和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工作的农民工、劳务派遣工等劳动者群体,大多数不享受“带薪休假”;部分职工因单位工作需要未能享受休假的,也没有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
全国总工会去年6月进行的一项有关职工队伍状况的调查结果显示,2011年,在城镇职工中,47.8%的人按规定享受了“带薪休假”,8.2%的人享受了“带薪休假”,但没有达到规定天数,44.1%的人没有享受“带薪休假”;在农民工中,41.2%的人按规定享受了“带薪休假”,8.9%的人享受了“带薪休假”,但没有达到规定天数,49.9%的人没有享受“带薪休假”。
此外,近日一项社会调查结果也显示,有高达50.4%的受访者直言单位不实行“带薪休假”;有78.1%的人认为,劳资双方不对等,员工没有话语权。
种种数据表明,在维护劳动者合法的休息休假权利方面,相关单位和部门还远没有落实到位。对此,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政法学院院长杨富斌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一方面说明一些企事业单位领导对于落实“带薪休假”、维护职工合法休息休假权利认识不足,另一方面,也有国家目前仍缺乏相应法律规定,对于相关行为难以追责的原因。
杨富斌建议,此次《纲要》重点强化了推动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的有关内容,并首次明确提出“到2020年,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基本得到落实”,并为实现这一目标提出,要加强带薪年休假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职工休息权益保障方面的法律援助。
而要确保这一目标真正落实到位,除了要广泛宣传推行《纲要》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及相关政策措施,使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休闲权利的观念深入人心,更应在劳动法、企业用工制度及旅游法等相应的配套法律制度上加以必要的补充完善,对于拒不执行“带薪休假”制度的单位及主要负责人明确相应的处罚规定,对于广大劳动者因无法享受“带薪休假”而引发的劳动争议和相关维权能够提供足够的法律制度上的保障。唯有如此,才能确保《纲要》真正得以有效落实,使职工“带薪休假”不至于沦为纸上的一句空谈。 □本报记者余瀛波
(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