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9日讯 人社部日前公布了2013年收支预算,数据显示,人社部住房保障支出3,025.38万元,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住房方面的支出。其中,财政拨款住房保障支出为2,220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为部机关、国家公务员局及部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其中,住房公积金为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为按照《关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提高房租增发补贴的通知》(国管房改字[1999]267号)规定向职工发放的租金补贴,人均标准1690元/月;购房补贴为1998年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之后,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向无房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比2012年执行数增加29.07%,主要是部机关和部属事业单位人员调入、晋级等原因造成相关支出增加。
(来源: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