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价格同比上涨2.9%。其中,住房租金价格上涨4.1%,水、电、燃料价格上涨1.6%,建房及装修材料价格上涨1.0%。
据测算,在4月份2.4%的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中,去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约为1.0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约为1.4个百分点。
二、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环比变动情况
4月份,食品价格环比上涨0.4%,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约0.13个百分点。其中,鲜菜、水产品价格环比分别上涨11.2%和1.2%,分别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约0.36和0.03个百分点。肉禽及其制品价格环比下降3.6%,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下降约0.27个百分点(猪肉价格环比下降6.1%,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下降约0.19个百分点)。
4月份,非食品价格环比上涨0.2%,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约0.10个百分点。其中,衣着、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居住、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环比分别上涨0.7%、0.4%、0.2%和0.1%,交通和通信价格环比下降0.4%,烟酒及用品、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价格环比均持平(涨跌幅度为0)。水、电、燃料中,液化石油气价格环比下降1.1%。
(责编:孙博洋、刘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