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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环保考核“一票否决” 不要成空头支票

2013年05月14日09:24        手机看新闻

  治污必须动真格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地区开始摒弃高污染、高耗能项目,并逐步通过科学举措引导广大企业成功转型。但还有一些地方政府盲目追求经济增长速度,忽视对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少数环保部门热衷于“以罚代管”,甚至对企业的排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使得恶意排污问题在不少地区非常猖獗。

  今年以来,不少地区的环保局局长纷纷接到“下河游泳”等另类邀请,在一定程度上传递出公众对于良好环境的渴求。我们欣慰地看到,广东在治理环境污染问题时推行“一票否决”制,对治污不力的敢于动真格。这传递出积极的治理信号,等于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上了“紧箍咒”。当然,我们希望这样的“一票否决”别变成一纸空文,真正对行政行为起到有效约束,为地方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增加新的正能量。

  (陈国琴 陕西安康 教师)

  源头治理更重要

  在现行的行政体制下,一家污染企业从引进到排污直至关停,环保部门的话语权相当有限。广东通过“一票否决”环保考核倒逼地方政府进行整治,有助于将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这种约谈市长并通报批评的做法,和以往出了问题只找环保部门的思路相比,板子打得更准些。

  值得注意的是,环境被污染了当然要积极整治,但若从一开始就拒污染企业于“千里之外”,不给其污染环境的机会岂不更好?更何况很多环境污染问题对地方所造成的伤害是长期性的,治理起来绝非易事。如果地方从一开始就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从源头上防范污染问题的产生,就可节省不少治理成本。因此,环保考核的重心除了要对现有污染进行积极治理外,更需盯紧地方政府的招商等工作,避免在引进项目时“饥不择食”。

  (邓昌发 湖北咸宁 市民)

  提高违法成本

  作为地方政府的利税大户,许多排污企业经营者往往是当地的“牛人”。而地方环保部门行政经费等来源于各级财政,胳膊拧不过大腿,在处罚排污企业方面常常不得不手下留情。而且按现行法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基本上只能罚款,缺乏其他执法强制权,且经济处罚额度偏低,这导致有的企业敢于屡屡违法。

  广东省从今年起推行环保考核“一票否决”,将强化地方政府的责任,减少对环保执法的掣肘。但从有些地区的实践来看,单靠“一票否决”似乎并不能“毕其功于一役”。笔者认为,有关方面要切实把干部政绩与环保成效挂钩,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环保意识和责任,并在强化行政监督的同时加大处罚力度。对于必须关停的企业和项目,地方政府当敢于碰硬,宁可损失一部分GDP也决不手软,以提高法律法规的威慑力。唯有提高违法成本,才能让污染企业“改过自新”。

  (刘效仁 安徽砀山 职员)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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