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辜胜阻:产业和人口双转移加速中部城镇化

刘江日 李洪斌 孙祥栋

2013年05月25日15:48    来源:新华网    手机看新闻

全国两会闭幕之后,全国人大常委、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民建中央副主席、经济学家辜胜阻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和地市领导陪同下,先后到湖北襄阳、随州、孝感、黄石、黄冈、鄂州六个三线城市,深入城市社区、居民家庭、企业车间、卫星城镇、城中村改造现场,就推进新型城镇化及转移农业人口市民化进行考察调研,与返乡创业的企业家、进城农民工、失地农民、社区工作者和城市党政负责人进行了广泛的交流与讨论。辜胜阻认为,中部推进城镇化要引导产业转移和人口回归,把城镇化建立在坚实的产业支撑上。产业和劳动力要素从东部地区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和回归的“双转移”是当前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趋势。中西部地区应抓住“双转移”这一重要战略机遇,合理引导沿海产业向内地转移,吸引沿海劳动力向内地回流,促进农民工在中西部地区的中小城市安居乐业,提高城镇化的质量和水平。在承接“双转移”中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要尊重市场规律,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扩大民间投资,发挥进城人口在城镇化建设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辜胜阻表示,以产业转移和劳动力回流为主要特征的“双转移”是市场经济规律作用于我国产业布局和人口流动的必然结果,也是当前中西部地区提高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战略机遇。产业转移是市场经济规律作用下优化产业分工格局的必然要求。当前,受东部地区劳动力成本上升、资源环境约束加强的“推力”与中西部地区资源禀赋和要素成本比较优势的“拉力”双重作用下,部分产业从东部地区向中西部地区梯度转移已是大势所趋。新型城镇化应有坚实的产业基础,通过产业发展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没有产业支撑的城镇化只是唱“空城计”,不能给进城农民提供稳定的职业岗位,可能会让他们成为流民。产业转移有利于强化中西部地区城镇化发展的产业基础,提高中西部地区中小城市的就业容纳能力和农民工的收入水平,增强他们融入城市的能力。与此同时,劳动力回流是市场比较利益变化形势下农民工的理性选择。随着农民工在东部和中西部地区就业的比较收益差距正在逐步缩小,而生活成本差距越来越大,东部地区的吸引力日渐式微。在经历了“离土又离乡”的异地转移之后,农民工的回流趋势日益显现。人口迁移本身是一个伟大的“经济学校”,是人力资本积累的一种途径。许多农民工通过在外打工实践,增长了见识,学会了本领,掌握了技术,拥有了资本,获得了信息,还接受了现代城市中创业观念的熏陶,具有饱满的创业激情,纷纷返乡创业,成为“农海归”。调研发现,去年黄冈市有二千多农民工回乡创业,吸纳8万多人就业。返乡农民工创业,不仅有利于带动当地农民工就业、加快农民工市民化进程,而且有利于减少大规模的“非家庭式”异地流动所造成的巨大社会代价。

 

辜胜阻强调,中西部地区承接“双转移”,推进新型城镇化,要尊重客观规律,高度重视市场的力量,扩大民间投资,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新型城镇化也不能大干快上,一味追求速度。违背经济发展规律“揠苗助长”,很可能欲速而不达。要合理引导资金、劳动力、技术等要素优化配置,充分发挥区域大城市、中心城市的辐射功能,通过产业转移带动相关配套产业和服务业在中小城镇发展,让百姓在中小城市安居乐业,实现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充分利用产业承接地区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产业优势、政策优势等比较优势,尊重各类企业在产业转移中的主体地位,运用市场机制推动企业向中西部地区迁移,并引导各项生产要素向产业转移承接地集聚。要构建“进城打工学习—回流创业实践”机制,依靠广大民众强烈的自我创业、自我发展的欲望,鼓励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发展民营经济和草根经济,以创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转移吸纳富余劳动力,提高农民工更好融入城市的能力。例如,位于湖北随州市经济开发区的裕国菇业有限公司为农民工返乡创业企业,已转移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1500多人。承接地要注重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营造,推进民营企业在城镇建设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社会事业中与其他所有制企业在投资审批、土地、财税扶持方面的待遇公平化,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城镇化建设。要发展民营金融机构和草根金融,为农民工的草根创业和草根经济提供金融支持。

辜胜阻认为,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过程中,政府要因势利导,顺势而为,在合理承接东部沿海产业向中部转移过程中,为外出劳动力回归创业和就业营造良好环境。中西部地区要培育和壮大城市群,更多发挥中心大城市的辐射功能,推动城市文明的扩散和传播,提高周边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吸引力,推进农民工就地城镇化。通过“双转移”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关键在于让大量返乡农民工愿意并且能够实现就地城镇化和市民化。农民工市民化关键在于是否有稳定的就业,是否住有所居,是否能真正享受到与城市居民一样的基本公共服务。湖北六个三线城市调研表明,农民工市民化有六项成本:一是随迁子女教育成本;二是医疗保障成本;三是养老保险成本;四是民政部门的其他社会保障支出;五是社会管理费用;六是保障性住房支出。三线城市市民化成本大大低于全国人均水平,“子女学有所教、住有所居、病有所医”的状况好于特大城市。深化城镇化配套改革需要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以及政府企业和个人之间构建多元化的成本分担机制。中西部地区三四线城市在承接双转移过程中,要进一步深化相关配套制度改革,推进进城农民工和市民在基本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方面的均等化,使基本公共服务逐步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全覆盖。要通过土地制度和财税体制改革抑制地价、房价过快上涨,防止泡沫向中小城市蔓延。要建立覆盖不同收入群体的城镇住房多元化供给体系,探索利用法律、税收、金融等措施调控社会闲置房源,降低空置率,使住房价格与消费能力相适应,让进城转移人口实现安居梦想。湖北省黄石市在扩大保障房房源方面,新建配建改建做大“增量”和收购吸纳转化盘活“存量”并重以增加房源的供给管理思想值得借鉴和推广。此外,要构建农民工的创业扶持体系,通过创新金融服务、强化创业服务、进行财税扶持、创建创业园区等政策扶持,营造良好创业环境,鼓励农民工回归创业,并以创业带动就业。要构建高效的职业培训体系,进一步完善面向农民工的职业教育和培训,提高农民工的就业能力和就业质量,使农民工更好融入城市,让他们融得进、留得住、住得下、能就业、可创业。(刘江日 李洪斌 孙祥栋)

(责编:值班编辑、毕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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