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昨天(10日)审计署发布的36个地方政府本级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公告显示:截至2012年底,36个地方政府本级政府性债务3.85万亿元,比2010年增长了12.94%。对此难免让人疑惑,如果按照地区数量推算,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是不是已经非常巨大?
2012年11月至2013年2月,审计署对15个省、3个直辖市本级及其所属的15个省会城市本级、3个市辖区,共计36个地方政府本级2011年以来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了审计。结果显示,截至2012年底,36个地方政府本级政府性债务3.85万亿元,比2010年增长了12.94%。审计署财政审计司四处处长雷达解释说,不能简单地由36个地区的地方债情况来简单推算全国的地方债规模。
雷达:第一,这次审计的地区数量虽然只有36个,但是都属于省会城市本级还有省本级,而且大部分是东部省份和直辖市,这些地区的经济总量、财力水平和债务规模都是相对比较大的。从数据上来看,这36个地区2010年底的政府性债务余额已经占到了全国地方政府债务总额32%左右。第二,从审计情况看,不同的地区、不同级次的政府债务管理状况是不同的,债务增长变化情况差异也比较大。比如这次审计的36个地区中有的债务增长很快,但还有12个地区的债务它是负增长,因此不能简单用36个地区来推算全国的债务状况。
雷达说,不能否认的是,2011年以来36个地区的地方政府在加强债务管理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雷达:36个地区两年来一共偿还和化解的存量债务是1.33万亿,占39%。审计发现,有12个地区2012年底的债务余额比2010年比两年前减少了1400亿元,也就是有一部分地区的债务是负增长的。(记者冯会玲)
(来源:中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