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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中国小微企业生存环境不容乐观

2013年06月14日14:16    来源:经济日报     手机看新闻

小微型企业是提供新增就业岗位的主要渠道,是企业家创业成长的主要平台,是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当前小型微型企业经营压力大、成本上升、融资困难等问题仍很突出,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小微企业的生存状态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有数据显示,目前国内小微企业的工业总产值、销售收入、实现利税大约分别占国民经济总量的60%、57%和40%,并提供了75%的城镇就业机会,看起来微不足道的小微企业却堪称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功能性细胞,并由此构成经济发展中最具活力和生命力的组成部分。

发达地区的经验表明,小微企业的规模和活跃程度,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一个地区经济实力和发展水平。小微企业具有吸纳就业能力强、创业探索能力强等特点,很多新兴产业都是小微企业率先大举进入并最终促成规模急剧扩张的,并且在加快城镇化进程,推动技术创新、促进社会和谐方面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一是小微企业是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目前小微企业数量已经超过4000万家,其中包括3700家个体工商户,占到全国企业总数的97.3%,遍布城市乡村,基本涵盖了国民经济的所有行业,是我国多元化实体经济的重要基础。小微企业创造60%的国内生产总值,缴税额为国家税收总额的50%左右。可以说,小微企业已经成为实体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二是小微企业是缓解就业压力、改善和服务民生、保持社会稳定的基础力量。小微企业创业及管理成本低,市场的应变能力强,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能创造大量的就业岗位。数据显示,小微企业创造了我国近80%的城镇就业岗位和90%的新增就业岗位。小微企业所集中的行业多属于服务民生的工业、消费品生产和服务行业,所创造的产品和提供的服务对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作出了重要贡献。三是小微企业是民营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突破口。实践证明,经过30多年的发展,民营经济以资源成本、人工成本和环境成本为代表的比较优势已经消失,要想生存、发展和壮大,就必须转变发展方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品牌创新和管理创新的转型升级之路。在发展过程中,小微企业充分发挥“船小好调头”的优势,通过吸收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增强市场竞争力,推动了我国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进程,同时也成就了自身的快速发展,涌现出一批成功掌握领先技术的领军企业。

但我们也要看到,目前我国小微企业的生存状况非常趋紧,生存环境不容乐观。它们的平均生存年限是4年,其中80%以上是家族企业,低于发达国家8到12年的平均周期水平。小微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归纳起来:一是成本高,二是融资难,三是用工荒,四是税负重。同时,小微企业自身增长方式依然粗放、产业层次依然不高、创新能力依然偏弱,管理水平依然偏低。究其原因,从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和政策机制看,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还没有形成重视、关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强大合力、舆论导向和社会氛围;二是政策落实不够到位。有些政策措施并未完全落到实处,有的甚至在执行过程中变了形、走了样;三是发展环境不够宽松。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民营经济的缺乏具体的扶持配套措施,存在着“玻璃门”、“弹簧门”现象,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创业者的积极性。

我们要为小微企业营造宽松和谐的发展环境,形成全民创业的浓厚氛围。

一方面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企业放权到位,切实落实扶持资金,把补助和优惠兑现给小微企业,真心诚意地支持创业者。继续降低市场准入门槛。要鼓励支持小微企业进入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禁止的产业和领域,重点扶持文化创意、设计制造、信息技术、旅游服务、农产品精深加工、大中型配套等产业,最大限度地激发群众创业的积极性。要严格落实“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政策,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进入公用事业、基础设施以及教育、文化、医疗、体育、社会福利等社会事业领域。要切实把注意力聚焦到改进阻碍全民创业的行政服务上,全力以赴优化服务环境,努力为全民创业创造适宜的土壤。在政策的执行上切实做到不分所有制、不分隶属关系、不分本地外地、一律公平对待;在政务服务上,引导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另一方面要进一步缓解企业融资难题,突出抓好融资担保能力提升。要通过对符合条件的小金融机构继续执行较低存款准备金率、建立小企业信贷奖励考核制度、落实差异化监管政策、适当提高对小型微型企业不良贷款的容忍度、完善小企业贷款呆账核销规定、支持商业银行发行专项用于小型微型企业贷款的金融债等,鼓励金融机构扩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服务。要推动小金融机构的发展。提出了适当放宽民间资本、外资、国际组织资金参股设立小金融机构的条件;适当放宽小额贷款公司单一投资者持股比例限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到中西部设立村镇银行;引导小金融机构增加服务网点,向县域和乡镇延伸;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根据有关规定改制为村镇银行等政策措施。与此同时,还要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推进多层次债券市场建设,加快场外市场建设,扩大集合票据、集合债券、集合信托和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提供设备融资租赁服务,发展贷款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等措施。

(责编:聂丛笑、乔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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