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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调控令为何屡遭开发商“见招拆招”?

周俊生

2013年06月18日14:11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手机看新闻

政府最需要做的是克服为己谋利的欲求,为市场建立起公平博弈的机制,这实际上是向政府提出了职能转变的要求

最近,部分一线城市又见捂盘惜售现象。原本用来控制开发商随意涨价的商品房预售证,反而成为开发商拖延入市的“挡箭牌”。一些开发商明知报价难获政府认可仍旧报高价,以拿不到预售证为借口拖延开盘;更有甚者,故意拖延工期推迟开盘时间,一边是主管部门出招调控房价,一边却是开发商变着花样捂盘惜售。(6月17日《新华每日电讯》)

开发商的这种行为,颇有点武侠小说中武侠高手们的“见招拆招”。为让房价能够降下来,政府不断出台政策,看似一个比一个严厉,但是这些政策进入市场以后,却总是遭遇到各种出乎决策者意料的情况,使调控无法达到理想的目标。

我们固然可以指责这些开发商对调控不配合,但这种指责对于本来就是以追逐商业利益为目标的开发商来说,实在有点文不对题。开发商之所以能够“见招拆招”,关键是它们看准了未来房地产市场的走势,因此才有勇气捂盘惜售。虽然短期来看,他们要为自己这种捂盘行为赔上资金搁死的风险,特别是那种延长工期的做法更会增加开发成本,但是他们认为从长期来看,房价仍将上涨,因此暂时的牺牲是值得的。

开发商的这种想法对不对?这个问题自有未来的市场来作出回答。但是,房地产调控政策进入市场后遭遇的这种“见招拆招”,证明调控政策的决策部门对市场存在一定的隔膜。这种隔膜,倒不是说决策者对未来房价走势的判断失误,而是在于在出台调控政策时,未能考虑到市场错综复杂的情况。

从根子上说,任何一个市场,遵循的主要是商品的价值规律,而调控政策则是利用政府刚性的强制力量,强行扭转价格走势,它或许能够收到一时之效,但长期来看,市场的价值规律必然会在与调控的博弈中占到上风。本轮房地产调控已延续数年,无论是政府的决策部门,还是开发商,乃至消费者,都已产生疲态,因此原来受到抑制的房地产价值规律逐渐开始发挥作用。开发商正是捕捉到了市场发出的这种信号,才有勇气与调控政策玩起“躲猫猫”的游戏。

类似于开发商“见招拆招”的事情,始终伴随着近几年的房地产调控。远的不说,即以今年3月出台的“国五条”中规定出售二手房者对差价部分征收20%的所得税,马上在各地引发了一轮离婚潮,其中有相当部分就是为了规避房产出售时增加的税收。这使得这条政策的效果几乎走向了它的反面,本来是期望通过抑制二手房交易来减少市场成交量,却不料这个政策成了引起社会不安定的由头,这与调控所希望达到的目标大相径庭。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状况?其间的道理其实并不复杂,调控是以统一的政策来针对千姿百态的市场,它追求的是整齐划一的秩序,但市场上的各种利益主体都有各自的“小九九”,这是调控的决策者所无法预料到的,也是调控政策难以左右的。

几年来的房地产调控未能达到预期目标,这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事实证明,不管是在房地产市场还是其他市场,政府以价格管制为目标的调控都很难取得成功,特别是在房地产这样一个政府深入其中有利益可图的市场中,如果政府不愿意放弃这种利益,甚至借调控之机扩张这种利益,调控更不可能收到效果。

今年以来,中央政府提出的简政放权要求给房地产调控带来了有益的启发,李克强总理多次强调,要厘清和理顺政府与市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市场能办的,多放给市场。社会可以做好的,就交给社会。政府管住、管好它应该管的事。”

很显然,在房地产市场上,开发商何时卖房、以什么价格卖房,这应该是市场的事,买卖双方可以通过平等博弈来达成双方能够接受的价格,而由政府来管这种事情,只能陷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事务堆中,不可能收到效果。在房地产市场上,政府最需要做的是克服在这个市场上为自己谋利的欲求,为市场建立起公平博弈的机制,这实际上是向政府提出了职能转变的要求。(周俊生)

(责编:聂丛笑、乔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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