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7月8日电(贾兴鹏)7月8日,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和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团体保险部总经理邱彬作客人民网,畅谈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问题。
郝演苏认为,大病保险和我们平常购买的普通商业健康保险有实质性区别。因为首先从保险保障的属性方面,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于大病的患者所支付的或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措施,它是一项制度安排,目的是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属于社会保险的范畴。所以,大病保险,尽管是政府主导、利用市场机制运行,但是由于它是社会保险范畴,商业保险机构在大病保险里面,应该不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保证一个基本的财务平衡,或者略有结余,你不能把它作为盈利的业务。但是商业的健康保险,它是纯粹的商业市场的行为,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但是它可以盈利的。社会保险是不盈利的,一个属于商业保险,这两个区别就已经拉开了。
在保障对象方面,大病保险的参保对象就是城乡居民,包括城镇居民,包括新农合的参保人,这都是可以的。但是,商业健康险,它的参保人是任何人,不管你有没有基本保障,你只要能够付钱,能够认可这个合同,能够按照这个合同履行相关的条件,履行交付保费的义务,同时按照保险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索赔,都可以获得保障。
郝演苏介绍,在保障内容方面,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与目前城镇居民的医保、新农合的医保是相衔接、相配套的,因为它的保障范围完全是对接的,它只是一个补充。因为超过一定费用给你报销,保障的内容、范围应该是相同的。但是,商业保险、商业健康险,是按照保险公司合同的约定,在客户患上了保险合同列明的相关大病,这个大病可能和大病保险没有任何关系,也就是商业保险,刚才提到大病保险是我们基本保障的一个扩大、放大,它的病种是锁定好的,而商业保险是按照合同列明的。所以,保障的内容方面应该是有差异的。
在缴费方面也不一样。大病保险所需要的资金,这一点应当使我们城乡居民明白,不需要个人付费,谁付费呢?由居民的医保基金和新农合的基金里面结余的部分,由政府统一来划拨。所以,我们老百姓不需要划任何钱,不需要个人付费,而是我们大的基金池子里面结余一部分,由政府统一安排。所以,原则上这里面没有增加我们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的相关的费用和开支。但是商业保险完全是由个人负担相关的费用。
在赔付方面,什么情况下赔,哪些情况可以赔。大病保险的报销前提是参保人产生了实际住院花销并产生了真正的高额的费用,就要按照条件赔。重大疾病保险,有的时候,你患病,合同规定,你患病,我也可以给你赔,做法完全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