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进一步盘活存量,把闲置、沉淀的财政资金用好,集中有限的资金用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这一提法,赢得了广泛赞誉。
财政部数据显示,1—5月全国公共财政收入累计56214亿元,同比增长6.6%,增幅同比回落6.1个百分点。其中,中央财政收入27134亿元,同比仅增0.1%。随着经济增速放缓和结构性减税政策的推行,以及社保、教育等民生领域刚性支出加大,我国财政收支压力明显加大。盘活存量财政资金,让资金发挥最大效益显得尤为重要。
盘活存量资金,首先要提高预算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由于我国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的财政预算在每年的二三月份才确定,与项目的实际支出存在一定的滞后性。预算安排的资金往往到下半年或年底才能拨付到位,部分预算甚至根本没有得到执行,这使得一部分资金被闲置,降低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近期审计署公布的58个中央部门审计报告就显示,涉及的部门预算有16%未执行,形成结转结余356.34亿元。
资金拨付不及时,造成财政资金大量沉淀在国库存款之中。近年我国财政国库存款余额居高不下。到了每年年底,往往出现为了完成财政支出任务的“突击花钱”。
其次,需要规范财政资金使用,把“跑冒滴漏”的钱坚决堵住。审计公报显示,违规多申领财政资金、套取或挪用财政资金用于发放补贴、修建办公楼等违法违规行为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存在。对此,各地各部门要做好审计后的问题整改工作,痛下决心去除“顽疾”、根除“病灶”,及时、全面、准确公开财务违法违规整改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预算全口径管理,将财政资金纳入全口径管理。我国财政专户长期游离于公共预算收支口径与公众监督之外,为资金违规使用提供了便利。目前,各级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了17万多个各类资金账户,相关账户的管理亟待强化。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更要严防贪污、挪用等截流行为,特别是要把扶贫、社保资金等群众的“保命钱”坚决看住。
最后,要优化财政支出的结构,真正把钱用在刀刃上,用出最大效益。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进一步压缩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政府带头过“紧日子”。与此同时,集中有限的资金用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从加大对棚户区改造、节能环保、公共服务业、城市基础设施和促进消费等方面的投入,不断释放内需潜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满足群众迫切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经济结构不合理、民生欠账较多的现实决定了,只有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才能把积极的财政政策真正用好。
总之,“盘活货币存量”和“盘活财政资金存量”,意味着货币供应量要适度控制,同时还要适度控制积财政扩张逼迫货币供给的扩张。下半年,在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在保持总体稳定的基础上,货币流向和财政支出结构上将会出现明显转变和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