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海内外投资者关注的横琴新区再现新利好,将对从境外进入横琴新区与生产有关的货物实行保税或者免税管理,对区外与生产有关的货物销往横琴新区视同出口,中国海关按规定实行退税。
珠海横琴新区管委会10日对外宣布:6月27日中国海关总署再次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横琴新区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横琴通关模式和措施进行全面创新和规范。
据了解,这是海关总署继2012年6月26日推出《海关总署关于支持横琴新区开放开发的意见》后,为加快横琴新区开放开发进程,促进粤港澳紧密合作、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并使之向更广范围、更大规模、更高层次迈进的又一重大举措。
此次出台的《办法》共分六个章节,分别从通关、监管、征税、保税、企业管理等方面作了阐述和规定,并确定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了符合横琴实际的分线管理模式,规定横琴与澳门之间的口岸设定为“一线”管理,横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其他地区(以下称区外)之间的通道设定为“二线”管理,实施“一线放宽,二线管住,人货分离,分类管理”的分线管理制度。
《办法》落实了国家赋予横琴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从境外进入横琴与生产有关的货物实行保税或者免税管理,对区外与生产有关的货物销往横琴视同出口,海关按规定实行退税。而对设在横琴的企业生产、加工并销往区外的保税货物,《办法》规定,企业可以申请选择按料件或者按实际报验状态缴纳进口关税。
《办法》支持澳门牌照交通运输工具从澳门进出横琴,规定澳门单牌车辆经横琴进境后仅限在横琴内行驶。
《办法》支持在横琴率先实行电子围网区域管理模式。通过电子手段完成整个岛的合网电子监控,以海关对企业的账册联网监管为基础,结合智能卡口控制、物联网监控及智能视频环岛巡查监控,建立快速响应的海关智能化管理平台,率先探索电子围网区域管理模式,以电子围网监管全岛,能够实现与企业、监管场站等其他系统的跨界互联互通。
横琴新区管委会主任牛敬表示,海关总署出台的一系列措施和办法,将进一步推动横琴的开发和建设。横琴新区将全力建好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环岛巡查、监控设施和海关信息化管理平台,以及“一线”、“二线”海关监管区和横琴内海关监管场所的设施、设备、场地等,力争横琴一线口岸二线通道尽早通过验收,实行封关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