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印度、菲律宾、孟加拉国等发展中国家开展小额保险的经验证明,在社会保障体系缺失的农村地区,为低收入人群提供简易人身保险方案的小额人身保险制度,具有较强的市场生命力,是解决农村贫困人口基本保障的有效扶贫工具,可视作社会保障体系的一种有效延伸和补充。
自2008年中国保监会启动小额保险试点以来,5年内小额保险已经走进了中国农村地区的千家万户,眼下正告别试点阶段,进入全面推广阶段,并借助扶贫机构与商保机构的合作纽带,进一步覆盖到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低收入群体、优抚对象及无城镇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以“小保费”的杠杆作用为城乡低收入人群编织起一张特殊的风险保障网。本报记者采访业内专家、商保机构和参保人群,特别推出这组报道。
连日来,意外事故和自然灾害的频频发生,又一次敲响风险防范的警钟。在四川绵阳市,当地市政府已经达成这样的共识:“与其直接给予救济,不如购买小额保险,用较小的投入换来较大规模的救灾资金,从而更积极地应对风险。”
原来,绵阳所在的四川省是小额人身保险在中国试点的首批省份,迄今走过了5年的试点阶段。目前,世界100多个发展中国家将小额人身保险作为小额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保费低廉、保障适度、保单通俗、核保简单、理赔简便”的突出特点向低收入人群提供简易而必要的人身保险方案。
自2008年6月出台《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方案》后,小额人身保险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农村到城镇的试点过程。2012年7月,保监会发布《全面推广小额人身保险方案的通知》,将小额保险销售地域扩大到全国范围。2013年,小额人身保险步入全面推广的新阶段,从农村低收入人群扩大到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低收入群体、优抚对象以及无城镇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
扶贫色彩:走向特殊人群
今年6月,北京市房山区签发“城镇低保人群小额保险第一单”,由财政全额出资为房山区低保户及低收入者投保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首次尝试为城镇低保人群提供小额保险保障。此后不久,中国人寿北京市分公司即接到第一例车祸事故报案,理赔金额达8万元。
根据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与中国人寿北京市分公司签署的合作协议,当被保险人因火灾、洪水、雷击、触电、交通事故、失足落水等各种意外伤害情形导致身故、残疾或Ⅲ度烧伤,每人最高可获得8万元保险金,由财政出资为在区民政局登记备案的低保及低收入人群投保小额人身保险,以此作为社会基本保障的有效补充。在业内人士看来,这不仅有效解决低保弱势人群遭遇重大意外后的风险补偿问题,还进一步优化了灾害防范和救助体系。
在风险面前十分脆弱的低保人群,成为政府近年来改善民生的重点关注对象。根据民政部和国家统计局的统计,2012年全国城市享受低保政策的低收入人群有2142.5万人,其家庭人均收入仍然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在保监会支持下,小额人身保险开始尝试与国家扶贫机制相结合。国务院扶贫办外资项目管理中心与中国人寿于2011年探索开展“扶贫小额保险”试点,以国务院扶贫办和财政部试点设立的村级扶贫资金互助社为平台,为互助社员提供小额保障,首个试点定在四川省旺苍县,覆盖全县90%以上的互助社社员,随后在河南平顶山市叶县成功复制。2013年,扶贫小额保险在宁夏再结硕果,将逐步覆盖宁夏全区1098个互助社、13万户贷款家庭及58万互助社员。
2012年11月,小额保险从农村拓展至城镇。在江苏南通,由政府部门出资首次尝试为城镇失独家庭提供小额保险保障,中国人寿签发“城镇优抚对象小额保险第一单”,涵盖意外伤害、医疗费用、特定疾病、住院补贴等四类保障。此后,覆盖人群进一步拓展至南通市区的残疾人员。
据悉,中国人寿2013年的一个明确思路,是与扶贫办、农工办、优抚机构等单位加强合作,让小额保险覆盖到城镇享受低保待遇的低收入群体、优抚对象、无城镇户籍进城务工人员三类人群,并尝试进入渔民、小微企业等新兴领域,同时在销售模式上取得突破。
保本微利:让农民买得起
财政全额出资的特性,让小额保险带有浓厚的公益色彩,而在实践中,小额保险本质上仍然是商业化的保障手段,面对农村地区的众多低收入者,试点险企需要为其设计出“买得起”的保险产品,“保本微利”是试点企业把握的基本原则。
“在我国农村地区,农民居住分散,保险意识薄弱,支付能力较低,如何使农民愿意买、买得起,是我国也是世界小额保险面临的共同挑战。”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博士后王东称。
在试点启动前期,保监会在中西部8个省区432个行政村进行了抽样调查,结果显示,中西部农民没有购买保险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市场没有合适的保险产品,如45%的受访者最担心家庭成员遭受意外事故,担心子女教育和家庭成员患病治疗的均超过20%,面对这些风险,农村家庭均将保险作为首选的风险融资渠道,其次是储蓄。
通过对小额保险目标客户基本情况、消费习惯、保险需求等多方面展开调查,保监会于2008年6月17日出台《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方案》,明确了小额保险的试点步骤、产品开发等思路。当年8月,中国人寿在太原率先启动试点,标志着小额人身保险在中国正式上路。随后,太平洋、泰康、新华等寿险公司加入,广西等9个省区部分县以下农村地区首批开展这一试点。
据悉,为降低保险费率,中国人寿针对农村状况减少了一些不符合农村实际的除外责任,拓宽了保障范围,主推的农村小额意外伤害保险人均保费在20元左右即获得万元保障,同时逐步扩大保险责任范围。中国人寿相关人员告诉记者:“让农民购买小额保险,既要像购买柴米油盐一样买得起,又能在风险事故发生后起到较好的经济补偿作用,为开发出便宜实用的产品,试点注重产品的保障性和惠农性,让价格与农民购买力水平、保额与农民基本保障需求相协调。”
一方面价格便宜、件均保费低,另一方面销售和服务成本较高,在试点初期的顾虑声中,保监会出台了减免监管费等鼓励性政策。实践表明,小额保险在扩大覆盖面的同时初步实现了较稳定的“保本微利”式经营。
共性挑战:后续扶持不可或缺
统计显示,小额保险试点五年来覆盖人数不断扩大,增长速度超出预期。以中国人寿为例,2012年承保人数是2008年承保人数(238.3万人)的11倍,覆盖人数占全国农村人口的比例大幅度提升,试点单位由最初的9家省级分公司扩展至36家。
国际劳工组织2012年4月10日发布的《保护最贫困者:小额保险指南》报告同样显示,小额保险覆盖面正以惊人的速度扩大:2007年全球拥有小额保险的低收入劳动者仅有7800万人,2009年升至1.35亿人,2012年飙升至近5亿人,增长近6.5倍。其中,含印度、中国这两个小额保险巨头在内的亚洲市场占据近80%的市场
随着试点在全国范围铺开,小额保险潜藏的困难逐步暴露出来。据中国人寿介绍,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开始显现,负增长的单位数量有所增多。
实践表明,农村乃至城镇小额保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组织协调要求高,需要给予政策、资金上的更多鼓励和扶持。首先是政府扶持的持续性问题,地方政府对小额保险业务一般进行2-3年的政策及财务支持,后续扶持或许弱化;其次是代理人政策的可持续问题,尤其在全面推广后,小额保险代理人的相关政策及其绿色通道等扶持措施能否可持续;最后是后台服务的可持续问题,随着小额保险客户数量的剧增,服务半径扩大,服务压力随之增大。
中国人寿相关人员建议,应当明确小额保险分销渠道如代理人、专销人员、相关代理机构的资格认定政策,同时适当放宽保额限定标准,满足大团单人均保额低于1万元、相对富裕地区组合投保后人均保额高于10万元的客观需求。
“政府支持是小额保险的重要推动力,世界上小额保险发展得好的国家,要么政府通过小额保险立法来促进和规范小额保险发展,要么政府长期积极介入。”王东认为,只有充分依靠政府组织推动和保险公司市场化运作,引导群众自愿参保,才能更好地推动保险观念和风险保障进村入户。(记者 方华)
(来源:金融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