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7月30日电 (记者 李彤)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紧急通知,要求甘肃地震灾区及周边省份价格主管部门加强灾区价格监管,做好重要商品价格稳定工作。
通知指出,当前是受灾地区稳定物价保障供应的关键时期,灾区和周边省份价格主管部门要启动价格应急监测机制,切实加强对粮食、肉禽、蔬菜、蛋、奶、饮用水、燃料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以及药品、建材、农资等救灾物资和灾后重建物资的价格监测,密切掌握市场和价格动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预警。
通知要求,灾区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市场价格巡查,重点检查群众生活必需品、救灾物资和灾后重建物资的价格。坚决打击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以次充好、变相涨价等违法行为。
通知强调,为维护受灾地区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必要时,灾区可以依据《价格法》有关规定,报请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加强对灾区相关物资的价格监管,防止价格异常波动。灾区价格主管部门要积极运用价格调节基金,重点支持灾区重要农产品生产流通,增加市场供应,促进价格稳定,缓解灾情对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