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8月28日电 (聂丛笑)今天,审计署发布2012年度审计署绩效报告。报告显示,2012年审计署全部完成了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的审计任务。全年共审计765个单位,可用货币计量的审计成果合计1282亿元,向有关部门移送重大案件线索和事项351件,推动制定整改措施2200多项,促进完善制度1600多项。
财政审计方面主要完成了2011年中央财政管理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以及县级政府性资金、铁路建设基金、现代农业发展资金、节能减排资金等专项审计。在审计中,坚持将财政资金分配管理、财政政策实施、预算执行与决算草案的审计相结合,重点检查预算的完整性、执行的规范性和决算的准确性,注重把握预决算的整体情况,反映政策执行、资金管理和行政绩效等情况,积极推进预算管理的科学化、法治化和财政体制改革不断深化。
重点民生资金和民生项目审计方面主要完成了国务院交办的对社会保障资金的全面审计、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审计调查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跟踪审计等3个重大项目,全面摸清了底数,查处和纠正了挪用滞留专项资金等违规问题,揭示和分析了相关制度机制不衔接、部分地方管理滞后等影响政策执行效果的问题,为决策和管理提供了参考。
金融审计方面主要完成了对5家商业银行2012年新增贷款情况的跟踪调查,以及对中国投资有限公司2011年度资产负债损益的审计。通过审计,揭示和反映了一些金融机构未严格执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违规办理存贷款和票据业务等问题,提出了堵塞漏洞、妥善处置和避免损失的建议。
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审计方面主要完成了对南水北调工程、三峡工程、5条高速公路、中央支持新疆发展项目的审计。客观反映了项目实施取得的主要成效,揭示了超概算投资、多结算工程价款、未公开招投标、违规转包分包等问题,促进核减投资和完善重大投资项目决策和管理机制,保障了重大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经济责任审计方面主要是受中央组织部等委托,完成了对31名省部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其中:地方省级领导干部6人,中央部门领导干部8人,高校校长4人,中央企业领导人员10人,金融机构领导人员3人。同时,组织开展了对审计系统11名司(局)级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在审计中,把握权力运行和责任履行两个重点,注重监督领导干部守法守规守纪尽责情况,审计的深度和质量有新的提高。
涉外审计方面主要完成了国外贷援款的公证审计和年度联合国审计项目的审计,其中:组织全国审计机关实施完成367个国外贷援款项目的公证审计,其中审计署直接审计94个项目,向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等国外贷援款机构出具公证审计报告93份①,向相关项目执行单位提出建议137条;认真履行联合国审计委员会主席职责,派出37个审计组,对联合国17个机构、37个项目进行了审计,出具47份报告和管理意见书,提出335条审计建议。在审计中,审计署还推动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在联合国实行预算改革和开展绩效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