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记者从河北省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获悉,为让外来务工人员享受和城镇居民同等的住房保障,河北发布了《关于切实解决城镇外来务工人员住房保障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各设区市应将年度可分配公共租赁住房15%左右比例的房源,用于向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分配。
河北设置了基本准入条件,即年满18周岁;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在务工所在城镇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和自有住房,且未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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