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武汉9月15日电 (记者付文)近日,湖北省襄阳市出台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现有住宅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时,项目单位或个人可向市装饰办或所在地建设局申请相应补贴。
具体补助标准为:实施综合改造的补助标准为20元/平方米。补助范围包括建筑外门窗、遮阳系统、屋顶、外墙节能改造,及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的与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相关的其他支出。申请补助资金的可为施工单位或个人。
《 人民日报 》( 2013年09月16日 10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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