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周可、涂端玉)3月15日,茅台集团就“赖茅”商标使用发布郑重声明,再次强调“赖茅”(注册号:4570381;第33类)商标为茅台集团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业内认为,茅台拓展全国中低端白酒巿场的能力或将迅速提升,多年来的“赖茅”乱象也有望终结。昨日贵州茅台报收166.47元,股价上涨1.59%。
商标28日正式生效
记者在工商总局网站输入上述注册号查询发现,“赖茅”虽已被茅台集团成功注册,但其正式生效日期为今年3月28日。
据了解,“赖茅”酒(赖氏茅酒)被称为是酱香酒的始祖、茅台酒的前身。早在上世纪80年代,“赖茅”商标原本由茅台集团所拥有。然而,由于茅台集团一直没有生产一款“赖茅”酒,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其商标权自动失效。此后全中国不少酒企都在试图获得“赖茅”这一商标。
业内人士称,目前,市面上赖茅酒商泛滥,使得消费者购买此类产品没有任何保障,茅台集团获“赖茅”商标后,赖茅酒市场将从此开始得到清理。
但也有业内人士称,目前市面上赖茅酒太多且鱼龙混杂,加入其中与之混战并不是茅台集团最明智的选择。他认为,对茅台集团而言,若能让赖茅成为在茅台集团主导下的公共品牌,茅台集团成为“赖茅”的拥有者和管理者,则不失为一个捷径。
另一位业内人士则认为,茅台此番发出声明,说明其目前急于启用“赖茅”品牌。他认为,尽管茅台集团已有王子酒、迎宾酒等中低端产品,但事实上这些品类的份额远不及赖茅酒。“目前大酒企都在走大众亲民路线,茅台在中低端市场上急需像赖茅酒这样的快速增长点。”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