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打着“高科技企业上市前募资入股”的幌子,北京金源鸿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通过高回报率吸引民众投资,最终资金链断裂,400多名投资人2亿元资金血本无归。“创业投资”如何演变成了“非法集资”?
2006年7月,借着“创投风暴”、“PE潮”, 金源鸿基以“首家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投资银行”的身份高调亮相北京金融街,在随后的六七年时间当中,这家公司每年都跻身北京国际金融博览会,每次推销必然提及自己是北京市第一家在发改委备案的创业投资公司,有看似非常靠谱的“钱景”。
昨天,北京金源鸿基公司的梅晓春等人集资诈骗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随着庭审的进行,金源鸿基所谓的“高科技企业上市前募资入股”的幌子被一点点撕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本质显露无疑。诈骗金额高达两个亿,近400位投资者被骗,就连在电影《闪闪的红星》中扮演胡汉三的著名演员刘江的家人也被骗百万巨款。
3月17日上午10点,金源鸿基的四名高管被带上法庭,走在最前面的是49岁的梅晓春,这位北京金源鸿基创投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曾经的“改革开放30年中国创业投资行业管理十大领军人物”,看到旁听席上那些血本无归的投资人,马上深低下头,快速走到被告人席。他供述,最初募集资金,靠的就是北京国际金融博览会。
梅晓春:2009年7月份之前,我们参加过两三次北京金融博览会,我们在博览会上有自己的展台,是通过北京市发改委审核的,在我们的展台里面有我们公司的宣传资料,投资人来了之后可以看宣传资料,看完之后到公司去考察。
78岁的退休少将廖先生和老伴参观金博会,金源鸿基展台上摆的“最佳创业投资奖”奖杯和荣誉证书,让他感觉这家公司有规模,业务员先后劝他将100多万投了进去。
廖先生:创业投资,国家提倡,我们积极参与,而且觉得他这个比较可靠。
此案受害者多达400多人,分布在北京、长春、大连、鞍山等地,包括大学教授、退休将军、政府官员、知名演员,到庭旁听的30来人,三分之二头发已花白,他们曾手里拿着《委托代理投资合同》、《公司股权转让合同》,憧憬着金源鸿基有朝一日上市,获取巨额回报。而梅晓春等人所宣称的大庆龙华石油化工、芜湖联众石油化工、唐山金源鸿基镁电池、比特盾科技等多家公司投资项目的收益情况都是虚构的。
公诉人:那梅晓春,按照你说的就是,你实际以这个项目为名募集了资金,但是这个项目并没有进入一个实际经营。
梅晓春:没有正常经营,但是一个已经要开工生产。
公诉人:有盈利吗?
梅晓春:还没有盈利。
为了稳住投资人,金源鸿基在合同里承诺高回报率、保底回购股权,受害人马先生说,正是这种即使投资项目没做成也能分得收益的承诺,迷惑了他。
马先生:像人家跟你说了,虽然生意没做成,但是我这钱还给你了,我收益给你,但是原来咱说是20%,现在我给你15%,从咱内心讲,15%也不低了,咱不能不知足啊。
少则15%、多则20%,这么高的收益率从何而来?
公诉人陈禹桐:他所向投资人宣称的这些投资并不实际存在,也就是这个公司没有任何的盈利项目,只是用之后投资人的钱归还之前投资者的钱,“拆东墙补西墙”,这也是认定他是一种犯罪诈骗活动的主要依据之一。
检察官一句话告诉你投资如何辨真假。
陈禹桐:任何一种向你宣称一定能保本付息并没有任何投资风险的投资活动,基本上都是以打着投资为名而行非法集资为实的非法活动。
一些投资人直到案发都不相信被骗,因为他们坚持认为金源鸿基在北京发改委有备案,那些项目怎么会是假的?
马先生:北京发改委的备案我也看到这个东西了,感觉这应该是很正规的东西,经过国家行政部门批准的,感觉应该没什么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说,这个误解害了不少人。
刘俊海:备案只是企业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了应当提供的信息而已,不要把这种行为和政府的审批、政府的核准、政府的担保、政府的保证混同起来。
以各种投资理财名义集资诈骗的案件层出不穷,花样翻新,专家呼吁有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
刘俊海:建议我们监管部门加大对投资理财市场的监管力度,一定要确保具有适当资格的机构,把适当的投资产品,在适当的时间、适当的地点、适当的方式卖给适当的投资者,真正建设服务型政府,为消费者营造一个安全投资的良好法制环境。(记者孙莹)
(来源:中国广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