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上午,家住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山湾小区的消费者董某,来到常州工商局天宁分局设在常州购物中心的新《消法》宣传咨询现场投诉。这是该分局自新《消法》施行后受理的首件网购无条件退货投诉。
董某称其早上在淘宝网天猫商城某旗舰店购买了一台价值448元的行车记录仪,收到货后对颜色和款式不满意,后来他想到新《消法》有“消费者网购7天可无条件退货”的规定,就来到现场投诉,希望工商部门能帮助维权。
天宁分局天宁工商所工作人员很快上网查实该网店线下企业的真实名称等信息。随后工商干部与企业负责人取得联系。企业负责人表示,没想到消费者刚收到货就要退货,因为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已打开,而且已经使用,为了不影响二次销售,不同意退货。
工商干部向该网店负责人介绍了新《消法》的相关规定,强调必须按照法律规定为消费者办理退货手续。经过工商干部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当天16时,网店同意退货,并表示消费者把商品送到仓库就退还货款。
据了解,天宁工商“掌上3·15”移动电子政务系统当日也正式上线运行。作为一个全新的消费维权平台,“掌上3·15”融合GPS技术,提供LBS服务,即通过定位技术及电子地图,消费者可获得正在提供消费服务商家的基本登记信息。
今后,天宁的消费者在遇到纠纷时,打开“掌上3·15”的消费投诉功能,通过语音、文字投诉,使用手机相机同步上传现场照片、视频,工商干部可第一时间接收信息、跟踪办理,提供有效的维权服务。
(来源:国家工商总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