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店’开店很方便,比传统的网店简单得多。”家住北京丰台区的李女士,最近通过手机看到微信朋友借此转发售卖闲置物品,便也跟着下载了软件,专门处理自己的二手物品。
打开微信朋友圈、QQ空间和微博,时常可见各种“微店”推出的商品出售信息,小到生活用品,大到房子汽车。调查发现,目前名称中含有“微店”的手机应用已有10多个,各平台综合下载量已过百万,各种冠名“微店”的网站也层出不穷。而作为微时代的新事物,“微店”的发展还有很多问题待回答。
开店方便门槛低
依赖熟人营销,一键转发推广
记者进入苹果应用商店,发现有多个以“微店”冠名的应用软件。在安卓手机软件市场,挂“微店”名字的软件更达到十几个。搜索一下,叫××微店网的网站也有不少。而据了解,这些软件或网站都与微信无关。
在李女士的指导下,记者通过朋友圈点击进入其好友分享的微店,页面下方有一个“我也要开微店”的按钮,按下后便跳转至微店的开设界面。只要经过手机号验证、身份证录入、银行卡绑定、填写店铺简介四步,大约耗时一分钟即可完成开店。
据李女士介绍,点击微店中的“我要推广”按钮,还可以把厂家或其他卖家售卖的产品,用自己的微店网址通过微信、QQ、微博、博客等各种方式发布出去,每销售成功一笔,就可以获得推广佣金。
“头一周就卖出20个闲置的女用配饰和一些书籍,销售额1000多元。我觉得一是因为价格标得较低,二是朋友们信任我对物品新旧程度的描述。”李女士认为,微店面向的是熟人网络,买卖信任度高。
“微店网”的注册也几乎没有门槛:打开“微店网”主页,点击“马上开微店”,依次填写推荐人微店号、微店昵称和密码,即可注册成功;微店主完善个人资料后,就可以通过复制链接或关注微店网官方微信推广微店。
记者体验后发现,这些名带“微店”的软件或网站共同特点是:注册容易;鼓励一键式转发推广;借助熟人营销,依赖朋友圈扩大影响。
这也有一些负面效果。李女士的朋友杨女士1月底开了间化妆品微店,每天发各种产品信息,还通过私聊推荐,因不好意思当面拒绝,朋友们只好将她屏蔽。
用户体验并无特别
违禁品买卖藏身朋友圈须监管
“购物流程一样,商品数量有限,价格也不行。”开通了“微店网”账号的网友丹丹说,在使用体验上,微店网并没有什么优势,她是“随手注册了一个账号,购物基本不会考虑。”
微店主“今儿没食欲”对于今后发展也很忧虑:“买家只要付了钱,钱就会自动到卖家账上,之后看不到物流情况,不能退款,对产品不满意也无能为力……这样的交易就仅仅局限于朋友之间了。”
记者体验发现,打微字头的这些应用、网站存在不少问题。例如,微店应用采用的是“微信收款”这种要约性支付。“就是双方将价格商量好,微店主把付款页面推送至买方,买方选定付款方式和填写收货地址。”李女士说,“微店付款只能直接将款打给卖家,如果卖家不发货,或者货品发生质量问题,只能靠双方诚信度在线下解决。”
而在目前下载量最大的一款微店应用的协议中,“责任范围和责任限制”一款这样表述:“微店无法控制交易所涉及的物品的质量、安全或合法性,商贸信息的真实性或准确性,以及交易各方履行其在贸易协议中各项义务的能力。您应自行谨慎判断……并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与损失。”
此外,由于微信朋友圈分享内容的相对私密性,交易信息只有在互为好友时才能见到,工商监管覆盖不到。李女士担心,“一些法律明令禁止销售的违禁物品通过更改品名关键词,也可藏身朋友圈来交易,这些都需要执法部门来及时跟进规范。”
提成促“恶意轰炸”推广
营销模式有待继续观察
记者发现,不少“微店”商家采取提成的方式来鼓励网友注册和推广,导致“恶意推广”不断出现,时常能在QQ空间、百度贴吧或各种论坛看见推销微店网产品的链接,不少网友直呼不胜其扰。
腾讯公司公关部方面也曾表示,微信是由熟人关系链构成的私密社交平台,用户体验和朋友圈的环境质量是第一位的,不鼓励商家强制或诱导用户将营销信息分享至朋友圈的营销行为。如果发现虚假宣传和消费欺诈等不良行为,可以通过微信的举报功能进行检举。腾讯接到投诉会立即查实,给予暂停使用或长期封号的处理。
那么,一些推广是怎样运作的呢?
“微店网”网站CEO莫钧松介绍,其发货、售后、客服由供应商完成,微店主只负责推广和发展分销商、供应商。他认为,这样商品供应与推广完全分开的模式可降低微店主开店的成本,减少库存风险;供应商可省去大量的推广销售支出。
但这也引起了不少质疑。有人怀疑,微店网是“打着电商的名号在进行传销。”
据了解,微店网有一套复杂的“佣金”体系。微店主获取“返现”有两个途径,一是交易的佣金:在微店购物的成交价格中,每笔都含有佣金;100块的订单,店主所获的佣金可能有1块多。二是店主通过升级“认证员”、发展商家入驻微店网获取的“认证劳务费”,则可以从300元到1000元不等。每发展一家供应商所获得的佣金,要在上下级店主之间三七分成,此外,微店主成为“正式认证员”还需要支付3000元的费用作为担保。
因此,已认证的微店主们更是大力发展供应商。胡先生2013年10月正式注册成为微店主。他表示,自己主要精力是审核、发展供应商,到11月18日,经他“审核”的供应商已经达到了9家,每家就有1000元的收益。深圳的小陈2013年12月注册,交了3000元钱,成了“正式认证员”。小陈说,“注册一个月,东西卖了20多块钱,佣金就1块多。”他由于自己资源有限,尚未成功发展供应商。
广东众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蒋国光认为,微店网发展还有待观察,重点做好商品质量和售后保障,不能以发展供应商为盈利主要渠道。
《 人民日报 》( 2014年03月20日 04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