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黄丽娜报道:25日,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提交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省级决算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广东省市县三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6931.64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1020.85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2212.88亿元。
据了解,去年8-9月,审计署对广东省、市、县、乡镇全口径政府性债务进行了审计,经审计认定,全省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从衡量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债务率和预期债务率两个指标分析,截至2012年底,全省总债务率为59.41%,低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确定的债务率控制标准90-150%,处于较低水平。从债务资金投向分析,地方政府性债务资金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性项目,这些项目大多有相应收入作为偿债保障,并形成了大量优质资产。
为了进一步防范财政金融风险,省政府正逐步构建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分析预警体系。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2013年全省分批次对债务率较高的地区进行风险提示,敦促各地核实本地政府性债务规模和类型,制定化解债务风险工作方案、确定未来还本付息计划和资金来源,并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加大偿债力度,逐步降低债务风险。同时,定期对各市县债务风险进行监控,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分析机制,加强全省债务动态季度报送工作,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各地政府性债务管理考核体系。
(来源: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