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胡良光 实习生/袁桂麟)乘客上车前,司机不得询问“去哪儿”;司机不能在车内吸烟、吐痰……新的《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下称“《规范》”)昨起正式实施。记者了解到,该规范属于推荐性国家标准,但与现行《广州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等基本一致,乘客如发现司机有不规范行为,可拨打96900投诉。
个别司机载客会先问乘客去向
昨天开始,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的《规范》正式实施,其中明确:在乘客上车前,司机不得有询问乘客目的地等挑客行为;在问清目的地后,选择合理路线,按规定开始使用计价器,不得绕路;遇交通拥堵、临时封路等需改变路线时,应征得乘客同意。未经乘客同意,不得招揽他人同乘,不得在途中甩客或无故终止出租车运营服务。
同时,出租车司机需佩戴服务标志,运营前和运营过程中忌吃带异味的食物,不在车内吸烟,不向车外抛物、吐痰,提倡说普通话,使用规范服务用语。乘客对出租车的投诉,出租车公司要在24小时内处理,应在10日内处理完毕,并将结果告知乘客。
记者在日常体验和采访中也发现,广州个别司机在接客时,会提前锁上车门,再摇下车窗询问乘客“去哪儿”,如果不合意则以交班为由离开。夜间还有个别司机会在车内吸烟等。
的哥开车抽烟发现将扣分教育
昨日广州市交通部门表示,该《规范》是在《出租汽车服务》基础上进行增删、修改完善制定的,属推荐性国家标准,不具备法律强制性,各地可依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规范》对出租车司机提出的不得议价、拒载、挑客,按规范着装、运营前和运营中忌食有异味食物,不得在车内吸烟,不得向车外抛物、吐痰等绝大部分要求,与现行《广州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及相关营运服务规范基本一致,都是为了规范服务,维护司乘双方的正当权益,只是在一些具体表述上有所差异。如对挑客行为的规定,一直以来,广州市交通部门都严禁出租车司机以各种理由(包括询问目的地后)的拒载行为,一经查实,都给予严肃处理。
据介绍,近期,市交通部门将参照《规范》的相关要求,结合清明节及第115届广交会出租车服务督查工作安排,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出租车司机拒载、议价、挑客等恶性营运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章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对当事司机资格证进行扣分。同时,加强对服务行为的监管,针对行车过程中的吸烟、打电话,不按规范着装等服务违章行为,除进行相应资格证扣分外,还要求当事司机进行专项整改和培训教育,培训合格方能继续营运。
(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