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霍仕明 见习记者韩宇利用职务便利制造虚假交易,侵占公司27万元货物,近日,辽宁省沈阳市于洪警方一举破获此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
1月14日,沈阳某有限公司经理向于洪警方报案,称其单位会计王某利用职务便利,将价值27万元人民币的货物占为己有。于洪警方展开调查后,确定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1月21日,侦查员在陕西省西安市将王某抓获。经讯问,王某交代了其伙同邱某、杨某、张某等人利用职务便利,制造虚假交易虚假出货,将该公司价值27万元货物占为己有的犯罪事实。3月8日,侦查员赴陕西省宝鸡市先后将邱某、杨某、张某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抵扣税款
总经理虚开增值税发票
本报讯 记者徐伟 为将自己经营公司的销项账目做平,在没有真实业务发生的情况下,杨某竟让另一公司先后多次为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90份,合计抵扣税款1484720.54元。近日,杨某被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法院审理认为,鸿宇公司系合法成立的公司,被告人杨某为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其违反国家的税收征管和发票管理规定,代表该公司让他人为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1484720.54元,非法所得又是该公司所有,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且系单位犯罪,被告人杨某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亦应受到刑事处罚。
非法牟利
男子冒充配送员售假盐
本报讯 记者阮占江 通讯员曾妍 李杏 采购工业盐后谎称自己是盐业公司配送员,低价销售假盐牟利。4月2日,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被告人陈某犯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
2013年3月以来,被告人陈某多次从连某处购进用工业盐灌装的280件、重7吨的假盐,谎称是盐业公司食盐配送员,以低价冒充“雪天”牌加碘精制盐进行销售,非法获利1万余元。经检验,被告人陈某所销售盐的碘含量不符合GB5461-2000食用盐标准,系不合格盐。
拒不执行
老板截扣工资逃之夭夭
本报讯 记者余东明 实习生徐鹏 通讯员田晓剑 利用公司账户长期截扣农民工工资款,劳动部门责令支付后仍然拒不执行。近日,山东省惠民县公安局成功侦破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涉案金额达10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刑事拘留。
2011年3月,山东省泰安市某建设总公司滨州分公司与苏某等4人分别签订聘用合同,约定4人在惠民县宋城华府工地工作。起初,公司按月付工资,一段时间后便以各种理由拖欠,至工程竣工,共计拖欠10余万元。该公司负责人刘某逃之夭夭。2014年3月27日,惠民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往返5000华里,在辽宁省大连市将在逃人员刘某带回。
以身试法
两名厨师抢夺他人财物
本报讯 记者邢东伟 实习生翟小功通讯员吕莹玉 同在一家饭店做厨师的符某、刘某因多次乘人不备公开夺取他人财物6860元,近日被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以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2013年6月7日凌晨3时许,符某驾驶摩托车载着刘某夺走符某扬女朋友的包(内有1部价值3943元的苹果5手机和现金300余元)逃逸。同年6月29日凌晨,符某、刘某驾驶摩托车夺走胡某的包(内有1部价值616元的联想S720手机和现金几十元)。同日凌晨2时许,两人又夺走周某的手提包(内有1部价值725元的小米手机和现金542元),后两人骑摩托车逃跑。
工人被砸
工地负责人被追刑事责任
本报讯 记者潘从武 通讯员黄林盛工地施工中,工人被钢管砸中身亡,工程负责人关某因疏于管理被追责。近日,关某因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13年12月30日,乌鲁木齐市某建筑工地的塔吊吊车钢筋笼突然断开,砸中了正在塔吊下方作业的工人阳某,后阳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法官认为,关某作为工程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设施负有职责义务,但其对安全生产设施疏于管理,未及时排除事故隐患,导致安全生产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鉴于关某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法制日报)